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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工程莫“失明”

作者:张友情  2009-10-15

有的企业搞阳光管理工程时,公开的栏子建了,牌子有了,但内容空洞无物,公开栏内不是“灰尘满面”,就是“陈列”一些无关痛痒的细枝末节,甚至公开的一些内容已经过了“保质期”,不能够及时更换“新鲜血液”,敷衍了事,把公开当成了“公布”条款,忽视让职工监督和参与,把公开变成一种形式,浪费资源、能源和时间,让阳光管理工程黯然失色,成了“假大空”。

究其“假大空”的原因,主要是企业负责人和部门的领导认识不足、思想水平不高,怕“阳光”照射到每一个角落后,企业的透明度高了,自己的权利小了,威信就降低了,幕后动作也就更难开展。孰不知,阳光管理不是“削权”工程,也不是要控制企业负责人和部门领导的自主权,而是为了保证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权利,保证企业决策的正确性,促进企业发展、提高部门管控能力的有效手段。

阳光管理不是“忽悠”员工的道具,公开栏目不能变成为一种摆设,只要不涉及企业秘密,应该让职工知情的,就必须真实、及时、全面公开。同时还要鼓励员工积极参与企业管理、参与监督。只有这样,才能体现阳光工程的透明度和真面目。

 

标签:阳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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