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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兴供电公司被重新授予“首都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

  2009-12-01

11月30日,北京大兴供电公司举行简短的授牌仪式,大兴区精神文明办公室主任吴凤琴亲自将“首都文明单位标兵”奖牌和荣誉证书送到公司党委书记王宝华、副经理宋振秋的手中。这是继2005年公司失去“首都文明单位标兵”后,经过严格把关、认真筛选,逐级推荐,被重新授予了“首都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

多年来,大兴供电公司各届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坚持政治领先,作风过硬、不断创新,着力打造富有企业特色的品牌文化。虽然曾经一度中断“首都文明单位标兵”的荣誉,但是勤劳、自信的大兴供电人面对挫折没有气馁,在公司各级领导的带领下,用辛勤的汗水浇灌文明之花,企业建设蓬勃发展,地区电网更加坚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经营指标稳步提升,优质服务赢得广泛赞誉。经过公司全体干部员工的共同努力,大兴公司重新恢复了“首都文明单位标兵”的荣誉。

在授牌仪式上,大兴区精神文明办公室主任吴凤琴充分肯定了公司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所做的工作,领导班子有思路、有经验、有实力,抓职工凝聚力细致扎实,通过文明创建把员工精神充分调动起来,广大干部员工的精神状态和心灵积蓄形成了良性循环。公司党委书记王宝华做了表态发言,表示一定要珍惜荣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继承和发扬传统,再创辉煌。

来源:国家电网

标签:大兴,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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