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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事事都设“组”

作者:韩超  2010-02-09

时下,一些单位无论大事小事、难事易事、急事缓事,只要是领导或上级交待部署的事,都要设立专门的小组来抓落实。似乎不如此,难以显示工作力度。 

诚然,领导交办和上级部署的工作都应是重点,作为下级理应统筹协调,抓好落实。但事事都设组,未必都灵。大项工作如安全性评价、线损管理等设立专项领导小组,的确能有效推动工作落实,但若不分实际情况,一律设组,则会带来诸多弊端。

一是牵扯了领导的精力。按说单位或部门领导工作繁忙,计划内的事情都应接不暇,再冠以名目繁多的组长头衔,势必造成身心疲惫。二是弱化职能意识。供电工作有严格的组织分工,应按职论责。动不动就设立领导小组,容易造成职能部门无所适从。三是助长漂浮作风。专项组织一般由十几个部门构成,如果没有严格的职责分工,最终只能形成谁都管又不真正负责的局面。四是工作效率低下。由于小组中领导和部门多,工作运作起来就要多级请示,多方协调,影响工作效率。因此,应谨防设组泛滥,增强效益观念,强化职能意识,规范正常的工作秩序,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

来源:国家电网报

标签:事事都设“组”,韩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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