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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人

作者:涂庆华  2010-03-08

最近我被往复论坛说成是“文化人”,这是一个误会。

被人提名是“文化人”,当然是别人对你某一方面的一点点肯定,但是不是“文化人”就是有“文化”的人呢?如果从它本身所指的去看,就象是做了“老板”,是不是就很有钱财呢?答案于我来说是否定的。

“文化人”的职业特性其实很强,可以看作是“从事与文化事业有关的职业”的人,这类特殊人群很多,常拿“文化”炫耀,比如教师、记者、编辑、导游、古玩商、或书店的经营者等等。总而言之,“文化人”是靠倒弄“文化”吃饭的人。又比如我老婆的表哥不认得几个字,却是做了十多年的书商,这也算“文化人”;又听说平海公司的老板很“儒雅”,但他不靠这种地吃饭,他也该不算“文化人”。“文化人”吃“文化”的饭,拉“文化”的屎,一句话:如果“文化”是一把“飞刀”,“文化人”就是街头卖一把“飞刀”的“小二”而已,就如卖“飞刀”的不一定会耍“飞刀”,更不是利害的“小李飞刀”,他是否“文化”还真不知道。

搞清了“文化人”一词,就知道他大抵是“卖刀”的罢了,那么“小李飞刀”是谁呢?

“小李飞刀”不但会“耍刀”,一不小心还练成了江湖上的“耍刀”专家。和“卖刀”的不同,“卖刀”的如果没人“买刀”他就会转行——今天不是被动“卖刀”的也可以是刘伯温式的“卖柑者”,就如房子不好卖就卖别的什么一样,无所谓。“卖刀”的不以“飞刀”为目的——“小李飞刀”却不同,刀在人在,刀是他的生命,是“小李”身体的一部分,刀是“小李”的生存哲学,刀是他的信仰,是他“生命不能承受之轻”[米兰。昆德拉语]。从生活本质来说,“耍刀”、“卖刀”两者并无分别,都是合理的存在物,但从生命意志的境地来说,它们却分高低:“耍刀”是无我之境,是菩萨面相,是“存在第一义”;“卖刀”是有我之境,是众生面相,是“存在第一利”。今日世相的“卖刀”者比比皆是,俯拾即是;“耍刀”者了不可觅,如羚羊挂角,如烟消云散,无迹可求,乃至无求可求,是真正第一菩萨才子心肠。

和落草的杨志不同,我没“卖刀”吃饭的经历,所以我不是“文化人”。我也不是“耍刀”的专家,“小李飞刀”是真正的“文人”。

从“文化人”到“文人”的过程,好比从“卖刀”的“小二”到成为“飞刀”专家“小李”的过程,放在勉强浅薄的今天,你说有没有可能呢?

标签:文化人,涂庆华,南昌县供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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