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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金不昧显精神

作者:沈新荣  2010-03-08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叔叔拿着钱,对我把头点,我高兴地说了声:‘叔叔,再见’。”这首儿歌陪伴了我们近半个世纪,歌曲中弘扬的是拾金不昧的精神。

翻开成语词典,何为拾金不昧?在中国传统文化的思想中,路不拾遗、夜不闭户从来就是人们崇尚的一种理想。顾名思义:“拾”就是捡到,“金”就是类似于金钱,贵重的东西;“昧”字是“隐藏”的意思,“不昧”就是“不隐藏”。拾金不昧便为捡到贵重的东西不保留,不据为己有。

据某媒体报道,去年12月18日清晨,黄石市铁山区67岁老太郭冬容,在拾荒时捡到7000多元钱,主动交给派出所,后来因为肚子饿,又找民警借了1元钱买馒头当午饭。由此看来老太是缺钱的,买馒头的一块钱也掏不出来。7000元在她眼里应该是个天文数字,但是老太太有做人的底线——人,不能昧着良心贪不义之财。

我们每个人都会拥有财富,可更让我钦佩的是老太太拾金不昧的高尚行为。拾金不昧的“昧”字,本身就包含了价值判断和道德评价在内。我们一般认为,一个人如果拾得别人丢失的物品不归还,不仅要受到舆论的谴责,还会受到良心的折磨。但现代人的行为有些则遵从“天上掉的,地上捡的”的说法,拾金不昧的品德也渐渐被人们所忽视,且认为据为己有是应该的,而黄石老太太拾金不昧的精神确实值得我们学习。

在她身上,我们可以看出,拾金不昧其实就是一种精神,这应该成为我们每个人的行为标尺。

标签:拾金不昧,显精神,宿松供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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