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人格受到他人侮辱、或人身受到伤害时,竟能忍受“委屈”的一些事例,不时在大大小小的新闻媒体中出现,感触颇多。对那些“骂不还口、打不还手”者,仍能保持高风格、高境界,善待他人、宽以待人、严于律己的人,笔者十分敬佩!这种人多了,社会风气才能“一天天好起来”。
但是,对“委屈”也应作具体分析,否则,只能使人受气、憋气。委屈,应当局限于一些生活小事或不涉及原则问题的纷争之中,“忍一忍”风平浪静,“退一退”天高地阔。然而,有的“委屈”则超过了这个界限,在是非标准被搞得颠倒时“委屈”,当文明受到亵渎时“委屈”,甚至在人身安全受到侵害时还讲“委屈”,这就是一种荒谬了。
委屈,不等于不讲道理,不等于一味忍让,不等于息事宁人。相反,对那些蛮不讲理的人,要义正辞严、毫不留情地进行批评教育,不能是非不分,委曲求全;对危害社会的不良行为,要敢于抵制,敢于斗争,不能视而不见,忍气吞声;对行凶作恶的歹徒,更要拔刀相助,见义勇为,不能逆来顺受,任其作恶。总之,在假、丑、恶面前,要针锋相对,丝毫不能“委屈”。否则就会助长、纵容那些制造“委屈”的更加蛮横嚣张,得寸进尺,变本加厉,给他人制造新的“委屈”。
对“委屈者”来说,有了委屈不能怄气、不要闷在心里,以防憋出什么毛病来。在社会褒奖“委屈者”的同时,也要让他“委屈者”道一道“委屈”,叫那些制造“委屈”的人尝受一下“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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