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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临时用电安全不容忽视

作者:沈新荣  2010-03-15

入春之后,农村砌房造屋、春耕等农业用电等已进入旺季,具有分散性、隐蔽性、季节性等诸多因素,存在很多安全隐患,是每年用电事故多发的一个季节,容易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笔者认为我们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规范临时用电的管理,减少各种用电事故的发生。

首先是规范临时用电户的业扩报装流程,强化农村临时用电的安装标准。凡使用临时用电者都要向供电部门提出申请,同时供电部门必须进入现场进行勘察,确定临时用电方案,签订《临时用电协议》。设备要合格,电压等级应符合要求,并有专职电工或具备资质的安装单位负责安装设备,架设线路。线路应符合《农村电力技术规程》要求,下线点要安装合格的临时用电箱,箱内要安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电能表、断路器、闸刀等合格的电器设备。

其次是要依法告客户不得超过临时用电的有效使用时间。《供电营业规则》第十二条规定,临时用电期限除经供电企业准许外,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逾期不办理延期或永久性正式用电手续的,供电企业应终止供电。

最后是加强临时用电督查。注重临时用电客户业扩报装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存工作,定期对临时用电进行安全检查,严禁私拉乱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大力宣传安全用电知识,对漏电保护器应加强试验,如发现失灵、损坏等,应及时通知用户更换。制止违章用电,规范临时用电市场的管理秩序。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农村用电,用电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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