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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设施保护之我见

作者:朱惠忠    2010-04-19

4月15日晚19时许,安义县城郊况家村发生一起车辆挂断电杆造成的停电事故,这已是该公司近两年来遭遇的第六次外力破坏电力设施案件。

外力破坏电力设备案件有很强的偶然性,让人防不胜防,也给电网企业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近年来,随着城乡建设步伐的加快,由于施工车辆违章作业而造成的破坏电网运行事故逐年增加。同时,个别不法分子无视《电力法》,恶意破坏、盗窃电力设施的情况屡禁不止,加上树木生产而产生的与电力设施接触而发生的接地短路事故也严重威胁着电网运行,给电网安全带来许多不确定因素。要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笔者认为,电力部门首先需争取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加强与地方司法部门的配合,加大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的打击力度,提高破案率。同时,要不断开拓与客户和群众的沟通和宣传渠道,充分发挥群众护线员作用,采取一些积极的奖励办法,大力呼吁社会各方重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发动群众自觉举报危害电网运行的危险状态和不法行为,充分做好各项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为电力设备运行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只有供电得到了保障,才能真正满足地方经济发展和城乡居民生活需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从而实现供电企业与广大客户的双赢。

标签:安义县,电力设施,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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