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笔者从赣县供电公司获悉,该公司被江西省电力公司评为“2009年度品牌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这是该公司继2007年第二次获此殊荣。
2009年,该公司围绕2009年度宣传报道工作要点,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和公司内部网站、内部刊物《客家灯火》加强了公司的对内对外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展示了公司的良好社会形象和广大干部员工创新务实的精神风貌。为推动公司的新闻宣传工作,该公司下发了《新闻宣传报道考核办法》和《各部门宣传报道稿件任务》,对未完成对内和对外宣传报道任务的部门负责人列入经济责任制考核;举办了一期宣传报道员培训班,公司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到场讲话强调宣传报道工作的重要。在公司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各部门通讯报道员踊跃投稿,公司对外宣传报道上稿分位列赣州18个县(市)公司第一,被赣州供电公司党委评为“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先进单位”,全年在县级及以上报刊(网、台)上稿1030篇。
标签:赣县,品牌宣传,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