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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供电公司获得市级“十佳文明机关”称号

作者:郑俊生    2010-05-13

近日,从安徽省亳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获悉,在亳州市开展的第三届“百佳”创建竞赛活动中,利辛供电公司获得“十佳文明机关”称号,此称号全市共评选出10个单位,同时也是利辛县唯一一个。

另悉,利辛县潘楼供电所在此次活动中,获得“十佳文明基层站所”称号。

近年来,该公司一直把文明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在县直工委和上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文明创建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2007年公司实现文明单位省、市两级联创,被授予“安徽省第八届文明单位”,2008年被授予“安徽省电力公司文明单位”。 

在巩固文明创建成果的同时,该公司2009年开展了创建“十佳文明机关”活动,在实际工作中,公司党委始终把创建工作与公司中心工作相结合,推动文明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取得了创建“十佳文明机关”工作显著成果。工作做法是: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开展工作;二是加强思想教育,树立良好风尚;三是加强优质服务与行风建设;四是科学管理,规范工作秩序;五是加大环境建设。

标签:利辛供电,十佳文明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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