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X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文苑杂谈

文苑杂谈

居民用电超负荷问题不容忽视

作者:杨国其  2010-05-14

随着“家电下乡”工程的全面推进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大功率电器已逐渐深入到农村居民家庭,随之带来的超负荷用电问题也越来越多。室内超负荷用电往往会造成表计烧坏、保险丝烧断、室内布线烧坏等事故,不仅给农民财产带来损失,甚至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因此,笔者认为,农村居民室内超负荷用电问题不容忽视。

一般而言,家庭室内电源线路有一个安全载流值,当使用的家用电器数量过多时,所产生的电流大于电源线所能承载的电流值,容易引起电源线路过热,使其损耗增大,从而对电源线、表计等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同时,家中的电压也会由于超负荷用电而降低,不但会出现日光灯难以启动、电视机图像不清、空调无法运转等现象,还会缩短家用电器的使用寿命。 

因此,随着电器的增加,农村居民必须对室内布线进行合理改造。笔者建议:

第一,建有多层楼房且家中大功率电器比较多的农户,应按楼层分开供电,对功率大的电器布设专线,用电负荷超过电能表额定容量的,应到供电所申请增容,更换大容量电能表。 

第二,平时要合理开启家用电器,尤其注意不要同时启动大功率电器,以减小启动电流。 

第三,应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材料,千万不可贪图便宜购买没有安全保证的假冒伪劣电线和设备。

第四,要选用与电源线负荷相适应的熔断器或保险丝,不要任意加粗熔丝,严禁用铜丝、铁丝代替熔丝。 

最后,特别提醒,按照相关规定,用户电能表以下部分电力设施的所有权归用户,由用户自己负责维护和修理,不属于供电服务范畴。农民兄弟在改造室内线路时,不要请无资质的人员铺设电线或接装用电设备,必须请有证电工进行安装,以保证用电安全。 

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标签:居民用电,超负荷

相关报道

指导单位: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
    国家电网公司农电工作部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农电管理部
主办单位:中国电机工程学会农村电气化专业委员会
北京国宇出版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北京市大兴区地盛北街2号院17号楼 电话:010-63231594
QQ群:11979641(已满) 173615127  122166702
京公网安备11011502038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