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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电网更安全——新疆伊犁霍城供电公司保护电力设施侧记

作者:蔡罗刚 王德霞   2010-05-17

——新疆伊犁霍城供电公司保护电力设施侧记

2010年4月16日,新疆伊犁霍城供电公司召开扩大内需工程会议,就树障问题进行了讨论,并要求继续抓好今年4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20个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在巩固去年的成绩上,扎实做好今年的电力保护设施工作,确保不发生破坏电力设施的案件,为全县的稳定发展营造和谐的环境。

2009年是不寻常的一年,实现“零破坏、零发案”,得益于“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主管部门执法到位、供电企业创新管理、人民群众理解支持”的全民护电成功经验,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群防群治、铸就平安’保护电力设施长效机制。”霍城供电公司经理在会上感慨万千。

政企合力 双管齐下 

霍城县电力设施存在点多、线长、面广和多在野外等特点,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责任大,任务重。在这样的情况下,抓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确是个不小的难题。

为确保电网安全和供用电秩序正常,2009年霍城供电公司面对诸多不利因素,拓展思路,攻坚克难,积极与霍城县政府积极协调,霍城县综治委组织相关单位,先后两次对各乡镇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和创建保护电力设施模范县、乡(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与各乡镇政法委、综治办进行座谈,共同商讨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解决办法。

与此同时,霍城供电公司加强与县电力保护设施领导小组合作,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政府领导,乡镇各负其责,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思路,不断加大保护电力设施的宣传教育力度,下发了一系列有关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文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和部署保电工作。县综治委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纳入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畴。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乡镇政府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对电力设施保护综合治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负直接领导责任,各部门按其职能依法履行电力设施保护职责,并制定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目标、工作措施、考核办法、评分细则、奖励与处罚标准。县综治委领导还多次亲自带领工作专班进行供用电秩序整顿,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适时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破坏、盗窃电力设施、窃电等违法犯罪行为,治理整顿供用电市场秩序,为打造良好的电力支柱产业发展软环境,促进全县社会经济健康发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为了把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公司及基层供电所都成立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每年均签定《电力设施保护责任书》,实施电力设施保护责任追究制度。除了主动争取政府重视与引导、主动争取群众理解与支持以外,企业还主动开展自主创新与管理,对内全面推行“规范化、台区化、精细化”的“三化”管理,对外启动了“与政府贴心、与客户贴心、与职工贴心”的供电服务“贴心工程”。在“安全生产月”、“综合治理宣传月”、“法制宣传月”期间,霍城供电大力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广大群众保护电力设施意识,营造人人参与护电的良好氛围。2009年,在各种电力知识宣传活动中,共悬挂横幅16条,展出黑板报10块,出宣传车11辆次,散发维汉宣传资料10000余份,张贴宣传画200余张,宣传标语22条,发放宣传册100余本,设立咨询点10个,并通过各类宣传媒体以文字、图片和短片的形式向各族人民群众宣传电力设施保护常识和反窃电知识,得到了更多群众对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支持。

今年4月13日—4月14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20个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期间,霍城供电公司联合霍城县综治委、公安局、水定镇派出所对辖区15个废品收购站进行了检查。

霍城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警官王许军每到一处废品收购点,都郑重地告诉废品回收站负责人:“任务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电力设施的义务,未经有关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批准,不得收购电力设施器材!否则,属于违法行为。”

霍城县水定镇朝阳南路第十二回收站负责人米国应在接受检查后肯定地说:“我们知道保护电力设施的重要性,违法的事情我们坚决不会做,对发现贩卖电力设施的行为,我们会及时制止并向供电公司或公安部门报告。”

“通过多层次、多角度向群众宣讲保护电力设施的重要性、电力设施遭到破坏的严重性、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性,大大提高了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电力设施的法制意识。他们积极投入到辖区保电护线的工作中,营造了群防群治保电力的和谐氛围。”霍城县供电公司党支部书记高兴地说。

霍城县政法委书记朱向阳表示,今年全民护电行动已在全县10个乡镇全面铺开。“保护好电力设施是我们自己应该做的事”,已成为该县广大农民的真诚心声和自觉行动。

非常时期 不凡之举

2009年乌鲁木齐“7.5”事件后,为防范“三股势力”破坏电力保护设施,霍城供电公司按照伊犁州、霍城县两级党委政府维稳会议精神要求,对重要敏感时期电力设施重点要害部位各投入人力,加强安保工作;对各供电所、变电站和办公场所增派安保力量,实行24小时领导现场带班制度;采取新技术手段,提高电力设施的自身防护能力,分别在城西变、惠远变3个35千伏变电站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加强变电站安全保卫技防工作;及时调整了民兵应急分队,配备了专用防暴器械,定期对变电站等重点部位进行巡视检查,确保电力设施和电网的安全可靠运行。

霍城供电公司在技防的基础上,还组成护电巡逻队,不定期在偷、盗、破坏易发路段进行巡逻,与电力线路周边地区乡村等基层单位签订联防共建协议,定期进行相关业务培训和考核,组织专门力量在易发案时间和易发案地段开展巡逻、守候、看护工作,增强防范针对性和有效性,共同维护电力线路安全。

城区供电所所长王玉帮白天抢修晚上巡逻,愣是10多个小时没合眼;有一次,妻子突发急病住院,为了电力设施平安,他也不肯请假一天放弃巡逻……多少个晨昏颠倒,多少次风雨兼程,换来霍城公司供电区域内在“7.5”事件后没有发生电力设施被破坏现象。

在非常时期,霍城供电公司还结合“三电”专项斗争工作,与霍城县公安局开展涉电犯罪专项整治,对县城范围内所有废旧物品收购站、点进行了全面清查。2009年,霍城供电公司会同霍城县兰干乡派出所、城镇派出所对6家废旧物资收购站进行联合检查2次,给非法收购废旧物品站点人员给予震慑,并对他们进行了《物资回收管理办法》学习教育,从源头上杜绝了电力设施被盗、被破坏的销赃渠道。

该公司还特别注重电力法律法规、安全用电常识和电力设施保护政策的宣传和普及工作。该县城区供电所的抄表员许士金在抄表收费和日常维护工作的间隙,总是不忘宣传电力法律法规知识、安全用电常识和电力设施保护政策,走到哪儿就义务宣传到哪儿,已在全县传为佳话。

霍城县三宫乡的维吾尔族村民阿不力克木说:“对于电力设施,我有义务维护管理,特别是“7.5”事件发生后。在我家门口不远的电杆上就有一台变压器,我把它当成自家的东西一样,每天都要巡视一下,甚至晚上也出来看看。保护好电力设施,对我们老百姓都非常有好处。”从中可以看出,霍城县保护电力设施观念和日常维护管理意识已深入人心。

据该公司安监部主任介绍,通过开展涉电犯罪专项整治工作和群众自觉参与电力设施维护的热情空前高涨,群众协管护线的主动性、自觉性和积极性被充分调动起来,2009年,公司未发生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为霍城县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各族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提供了安全稳定的电力保障。

清理树障 解决矛盾

谈到树障引发的树线矛盾,霍城县林业部门技术人员告诉笔者,电力有《电力法》,林业有《森林法》,所有的部门法均要服从《宪法》这个大法,电力线路下面不要植树,而林带范围内也不要设计电力线路,进而发展造成树线障碍。这位技术人员说,先有线后有树,清障不但不补偿,还要追究违法带来的后果;反之,先有树,后有线,清多少应该补偿多少应有的损失,农民利益无小事嘛。 

不可忽视的是,许多地方电力线路沿线群众对清理树障的理解程度不一,对《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了解不多,个别人不能配合电力部门清理树障,造成部分树障无法清理,甚至造成社会负面影响,认为一闹就赔偿,不闹或者自己清理的老实人就吃了大亏。

树障清理工作引起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许多乡镇安排专人专门配合供电部门现场协调清理,制定专项措施,加大整治力度,解决群众关注、电力部门关心、社会各界共同期盼的热点、难点问题。据霍城供电公司经理介绍,这些年针对树障清理这一老大难问题,公司主动与当地政府部门沟通,会同霍城县综治委、安监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清理整顿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章建房、植树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并由政府牵头召开清理树障专题会议,确保清理树障工作顺利进行。2009年3月,霍城供电公司和霍城县综治委联合召开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大会,来自霍城县综治办、公安局、林业局等10个行政单位、13个乡镇负责人共8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上与电力设施保护成员单位签订了电力设施保护目标责任书,就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沟通和交流。

针对当前在电力线路下违章植树和建房的严峻形势,霍城供电公司通过下村到户发放宣传单、到乡镇设开展专题宣传等方式,对清障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和积极协调,得到了政府部门和广大群众的大力支持。对于“线在前和树在前”的问题,,该公司在宣传的过程中特别进行了重点宣传,使老百姓明白道理,得到支持。并在当地电视台滚动播出《关于严禁在电力线路下植树建房的通知》60余次,利用“3·15”宣传日、安全生产月活动,发放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新疆电力公司窃电奖励办法等宣传资料上万份,使广大群众通过各种形势的宣传,进一步了解相关政策法规,扼制违章现象的发生。

去年8月份,霍城供电公司城区供电所对10千伏三棉线进行清障时,发现一农户地里已长高的10多棵树严重影响到线路安全,必须清除,就找到该户说明情况。可该户不但坚决不让清理,还辱骂工作人员。为了保证清障工作的顺利进行,供电员工刘君平总是耐心地做思想工作,向她讲明,她家地里的树若不及时砍掉,如果遇到刮风下雨触到电线,不但会造成停电,还会遇到危险。通过耐心和细致地开导,终于使她明白自己的错误,使清障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霍城县三宫乡农民玉素告诉笔者,我们砍掉了在线路下种的圆冠榆,虽然损失不少,但为了保护电力线路安全运行,这样做值得。

霍城供电公司党支部书记说,几年前,由于受国家“退耕还林”政策的影响,老百姓的田边、家前屋后的树木非常多,砍伐也相当困难,现在只要是为线路清障实施砍伐都很顺利,原来有部分群众因树木赔偿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阻挠清障工作,现在不仅不阻挠了,有的还主动参与,为公司清障工作的顺利进行打下了基础。在多方配合下,仅2009年1—12月,霍城供电公司就清除树障18023棵,其中35千伏线路廊道内树障2868棵。 

伊犁州政协委员、霍城县兰干乡茹先巴克村村民毛拉·库尔班说:“仅一个霍城县,一年时间修剪、砍伐成为电力线路走廊障碍的树木竟达1.8万余棵,且不说树木成材后的经济价值,就说栽树管理和砍伐过程中发生的直接物化成本,也是一笔惊人的数字呀!”

霍城县惠远镇老城村书记马青明深有感触地说:“通过全民护电行动,农民的意识提高了,权利和义务也搞明确了,供电企业花那么多的钱改造好了电网,让农民真正享受到了高质量、低电价、安全可靠的用电实惠,供电公司的服务又周到,线路通道是要自己维护和砍伐的。”

虽然树线矛盾解决不少,但清理工作任务还非常重,需要各乡镇场的全力配合。据不完全统计,2010年,霍城县所辖区域内10千伏树障就有6445棵,35千伏有318棵,这是一项非常艰巨的任务。霍城供电公司经理深有感触地告诉笔者。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新疆,伊犁,保护电力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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