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得之于严,失之于宽。习惯性违章之所以长期以来屡禁不止,是因为习惯性违章是长期在工作中形成的顽疾,它的存在有一定的历史根源。笔者认为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思想麻痹,心存侥幸,安全意识淡薄,随心所欲,自以为是。总觉得自己水平高,有经验,认为“执行不执行无所谓”,总觉得自己不会出事,何必要执行那么复杂的规程规定。出了事后后悔。时至今日,仍然有些人将合情合理的安全规程视为“条条框框”。实践证明,自以为是是导致习惯性违章行为的重要思想根源之一。
二是缺乏培训,业务水平低。有些职工自由散漫,不求上进,对安全规程视而不见,面对安全人员的纠章,还振振有词,总觉得自己没有做错。由于有些职工业务素质低,工作中面对突如其来的异常情况不知道怎么处理,素手无策。
三是盲目施工,追求效益。为了追求高效益,有些人 责任心不强,为了赶进度,怕麻烦图省事,人为地改变或缩减作业程序,不把安全规程放心上,使习惯性违章行为得到滋生蔓延。
四是不少习惯性违章现象之所以能在几代人身上反复的出现,都是上行下效或师授徒仿的结果。好多习惯性违章现象,不是违章者自己发明的,而是从老一辈身上学来的。新工人看到老工人都这么做,既省力又省事,也就这样做,盲目效仿。
实践证明,反习惯性违章应该是人人有责,领导起带头作用是关键,电力企业应把反习惯性违章的重点放在班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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