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想占便宜的客户,佯装怒气冲冲地来到供电局说自己家的电表被换遥抄表后多算了电字,要求给予补偿。接待人员不慌不忙地从电脑中调出了一组照片,客户看过没有作声,转身便走了。
这只是供电经营中注意搜集保存证据的一个小例子。事实上,在供电经营管理中,我们虽然也强调证据的重要性,但却往往在具体操作中忽视了这个环节。例如在破坏电力设施的事件处理中、在排查偷窃电现象的过程中、在用户无故要求索赔时、在电表因故撤换时,我们如果不注意收集保存证据,就可能出现“有理说不清”的情况。
生活在法制社会,任何判断和裁定都要向证据看齐,我们总是说以“事实”为依据,何为事实,当空间与时间都已改变,证据就是最具说服力的事实。作为服务于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的供电企业,我们的工作宗旨和目标,是为用户提供细致周到的服务,我们不会“无理辩三分”,为眼前的利益而失去广大客户对我们的信任和支持,但是我们也要有自己的工作原则和法律意识,拒理力争地维护自己的权力和利益,不昂头、不低头、不谄媚、不高傲,谦虚认真、干练果敢地以电法为准绳处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我们公开我们的服务、兑现我们的承诺,我们用坦诚热情的心回报社会的给予。但是当矛盾发生时,我们就应该以证据为“矛”,以法律为“盾”,捍卫自己的尊严和利益。强化证据意识,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不是一时冲动或是短时间的应付坚持,我们从不提倡“亡羊补牢”或是“风雨后见彩虹”,我们提倡的是用事件验证我们工作的认真与缜密。从思想根源处强认识,从行动实施处严落实,这才能保证我们供电工作的平稳有序地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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