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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要运用“四镜”理念

作者:赵洪军  2010-06-24

隐患排查要用“显微镜”,著名的海恩法则说: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都有9起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由此可知,任何一个小的隐患都有可能引起大的事故事故。不放过哪怕是一个小螺丝钉的隐患,隐患排查细致入微,这样才能做到万无一失。

事故分析要用“透镜”,对所有事故都要透过表面看本质,从事故的最深层次查起,进行深入剖析,找到发生事故的最根本原因,并加以规避整改,从而实现有效控制事故发生的最终目的。

事故处理要用“放大镜”,对事故责任要进行层层追究、放大处理,一查到底,把所有导致事故的因素都考虑在内,让所有应该受到处罚的责任人员都受到考核,以严格的处罚制度和事故处理措施震慑人、教育人。

制度制定要用“望远镜”,要把着眼点和立足点放在对事故的超前防范意识上来,在制度的制定上高瞻远瞩,以超前预防为主、以回头补漏为辅,做到超前部署、超前防范,促进安全形势的持久稳定。

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标签:安全,“四镜”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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