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前些日子在某供电所进行安全检查,在翻看该单位制定的一些管理制度时,仔细阅读后发现该所内部制定的制度比其县公司出台考核办法所考虑的问题更深入、更全面。并且在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都很强,不失为一整套好制度。
既然有好的制度,那么工作也一定做的很好。然而不然,近日在一次暗访过程中笔者发现,该单位在对待工作中存在问题时完全背离制度行事,将规章制度束之高阁。该单位制度是一订了之,说到底是为了应付检查,在实际工作中没有依规办事,制度充其量是个摆设。
制度是为企业服务的,要让它发挥应有的成效,而不应成为摆设、装饰,使之束之高阁、一订了之。然而,很多时候,有些制度只是挂在嘴上,贴在墙上,落实却很乏力,以致于造成许多制度流于形式,形同虚设。制定这样的制度就失去了其本义。
造成制度挂空的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制度执行者和监督者缺少对制度的敬畏感,私心很重或无视制度的存在,以实现个人、部门利益的最大化。二是制度缺少配套的监督机制和必要的刚性,对念歪了经的歪嘴和尚没有处罚或者处罚过轻,以致出现投机取巧的现象。可见,制度落实贵在刚性,重在执行。对遵纪守法者要给与鼓励,对以身试法者则要及时警示和惩治,体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惟此,制度才能得到较好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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