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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苑杂谈

对他人生命的漠然就是对自己生存意义的否定

作者:孙贵书    2010-07-09

泰州晚报报道:一个在两个小区之间一条小河里摸螺蛳的妇女,突然发生溺水事件,附近好多人包括金通梅园小区保安都在围观。等到在七楼的两名装潢工人从楼上冲到楼下去救人时,已经失去了最佳施救机会。两个小时之后,记者从市人民医院急诊室了解到,溺水妇女还没脱离生命危险。

大凡遇到类似溺水、触电、车祸等意外事故时,对受伤的人施救得越及时,其生命的挽救就越有可能。“时间就是生命”用在这里是最贴切不过了。可是,我们却不能忽视这样一个事实,在受害人发生意外事故需要他人伸出援手时,在一旁观望的人们却往往会出现见死不救的现象。新闻事实告诉我们,当时在场的除了金通梅园小区的保安外,还有其他市民在围观(“不少人围观,没有一个下水救人”),对生命的漠然到了这个地步,其中的原因很值得人们去思虑。

有成语云:“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从这条成语中我们可以看出,见义勇为、英勇救人是何等的功德无量,何等的令人肃然起敬。那么,在他人的生命受到威胁需要我们去帮一把时,为什么有的人却甘愿当旁观者,而不想伸出援助之手呢?对生命的漠然怎么会到这个地步?

生命对于人来说,只有一次,生命对于人来说,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没有什么比人的生命更宝贵、更珍重。当时在场围观的人中,一定有人会游泳、懂水性,而且现场不止一个人,完全有能力去施救,完全有可能在那位妇女最初发生溺水事故时跳到河里去救人。可是,就是这样可说是举手之劳、完全有能力做到的事,我们在场围观的人却不愿去做,这从中可以看出,我们有些人对生命的漠然已经到了何等地步。

我不想轻易地说见死不救的人是麻木不仁的人,更不愿武断地下世风日下、社会风气已沦落到让人不能容忍地步的定义。我只想这样概括一下我此刻的想法,如果说在他人发生意外需要施救时而无动于衷是对生命的漠然,那么可以说,这种对他人生命的不珍爱更是对自己生存意义的否定。不是这样吗?如果一个人连用自己健全有能力的生命去挽救、拯救另一个处在威胁、侵蚀中的生命的事都不想为、不愿为、不敢为,那么生存对于这样的人来说,不是悲剧又是什么呢?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于我们只有一次。”让我们都能牢记这平凡的至理名言,做一个珍爱生命、善待生命的人吧!

 

标签:生命,救援,老圩供电所,兴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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