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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警钟必须长鸣——写在全国安全生产月结束后

作者:邵亮    2010-07-09

“违章就是事故,安全产生效益!请大家携起手来,相互关心、相互提醒,遵章守纪,关爱生命,在日益美好的生活中共同铸造一座坚不可摧的平安长城。” 这是江西省横峰县供电公司全员安全倡议书中的一段话。

全国安全生产月刚刚过去,横峰县供电公司发出了以“人人安全 共建和谐”为主题的全员安全倡议书,提醒全体员工安全警钟必须长鸣,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为了每个家庭的幸福,为了企业健康发展,牢记责任、勿忘安全,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治久安。

今年六月是第九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月”通过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开展,极大地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从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我们在管理上、生产上、设备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于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但令人担忧的是,“安全生产月”一过,部分干部职工的思想开始松懈,安全意识开始淡化。此现象应引起我们的重视和思考。

安全生产不是一劳永逸的临时突击性工作,而是一项集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于一体的系统工程。我们应通过经常性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在企业内营造“时时讲安全,处处讲安全,事事讲安全”的良好氛围,让“关爱生命、关注安全”、“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等这些在“安全月”里广泛宣传的口号化为员工永久性的工作指南,落实到员工的实际工作中。 

“安全月”活动已经结束,但安全生产工作不会因此而结束,安全隐患也不会由此彻底消除。我们要以“安全月”活动为契机,时刻绷紧“安全弦”,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每个程序、每个步骤、每个环节的工作,做到“安全与我同行,安全在我心中”,“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安全工作长抓不懈”,唯此,才能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稳定、健康持续发展。

标签:安全警钟,长鸣,安全生产月,横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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