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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帽不应借予他人

作者:冯新豪  2010-08-04

7月20日,笔者在途经某台区时,见一吊车司机戴着印有“国家电网”标识的安全帽,往正在建设的民房上吊楼板。笔者上前问个究竟,该司机说这是一位农电工见他没有安全帽借给他的。这善意的帮助看似没错,但从侧面反映出基层供电所在安全帽管理上存在着漏洞。

某些供电所把安全帽直接分发到农电工个人,个别农电工对安全帽管理的责任心不强,就会出现安全帽丢失或转借他人的现象。社会上一些人戴上印有“国家电网”标识的安全帽,很可能被误认为电网员工。这些人的一举一动就会直接影响到“国家电网”的品牌形象。另外,一旦遇到紧急抢修,把安全帽借给他人的农电工就没有安全帽可戴,很可能造成严重后果。

基于上述原因,供电所应按照安全工器具统一管理相关规定,把安全帽统一存放到供电所安全工器具室。在施工、抢修时统一发放,工作完毕后再统一收回。供电所应组织农电工学习“国家电网”品牌标识推广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国家电网”品牌的严肃性,维护“国家电网”品牌的尊严,绝不允许带有“国家电网”标识的安全帽流入社会。

来源:国家电网报

标签:安全帽,借予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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