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在社会上仍然有人对电力是国家商品的概念认识不足,错误地认为,“窃电不算贼,窃电不犯法”。致使盗窃国家电力能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屡禁不止。
从屡次开展反窃电活动中不难看出,其实他们的窃电手法并不高明。大多采取撬箱扭锁、拆除由供电企业加封的计量装置封印、破坏电能计量装置,致使计量不准甚至失效等手段。更有甚者,竟然明目张胆地直接采取挂接外线或偷换电表的手法,非法盗窃国家电能。据了解,仅今年以来,江苏盱眙县供电公司就在城区内查处各类违约用电、违法窃电户59个,追补电费及违约使用电费38万余元。
窃电现象何其多?据笔者了解,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掌握供电抄表人员时间的规律,采取偷换电表的手段进行窃电;二是利用居住偏僻的地理“优势”作掩护,直接挂接外线窃电;三是心存侥幸,采用夜间挂线,白天拆除以麻痹他人的办法实施窃电。更有甚者,唯利是图,竟然花钱雇人为其窃电。安徽省明光市的王某,听说盱眙“十三香龙虾”生意很好做,便在城区龙泉南路开了个“龙虾小吃”。由于王某善于经营,生意十分红火,用电量也随之增高,于是,王某就在电表上动起了歪脑筋。花了200块钱雇了名既没有电工进网作业证,又没有从事电力行业的任何资质证书的人员拉线接电。这名人员擅自将供电企业加封的电表箱撬开后,直接在电能表的上端接入电源线通往室内实施窃电。原以为,花钱雇来的的人帮助接电,肯定技术高超、手法高明,不会出现问题。没想到,当天就被该公司的3名营销稽查人员抓了个正着,如数缴纳了3000元的用电违约使用电费及违约金。
据该县供电公司营销部负责人介绍,他们在组织开展反窃电活动中,经常进行“回头查”。使得那些原本因窃电被处理后,却不思悔改,想着如何把处理的钱捞回来的窃电户,再次受到查处。家住盱城镇大井洼的居民马某就是一个较为典型的例子。马某是个专门靠养殖鹌鹑的个体户。家中前前后后8间房屋,喂养了近15000只鹌鹑,为保证这些鹌鹑的有效生存,室内温度必须始终保持“冬暖夏凉”的状态。面对炎热的天气,马某不得已又添置了8台鼓风机,分放在饲养鹌鹑的每个房间,昼夜扇个不停。用了一个星期后,马某见家中的用电量渐渐上升,于是,便在自家的接户线上打起了窃电的主意。偷偷将接户线的绝缘皮剥开,然后接上导线通入室内,被营销稽查人员发现后,马某主动交纳了1000元违约使用电费及违约金。对此,马某却耿耿于怀,终日想着如何把这1000元的处理钱捞回来。第二天,当马某再次用挂钩线绕越表计的方法实施窃电时,结果被反窃电“回头查”的4名营销稽查人员再次查获。在事实面前,马某只得如实地在窃电处理单上签上自己的名字,再次如数缴纳了违约使用电费和违约金1000元。
随着电力营销管理工作的日趋规范,国家电网公司适时提出了“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年初,该县供电公司及时与县公安机关联合成立了“电力案件办公室”,严厉打击涉及电力方面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在公安机关的密切配合与支持下,他们还依托科技手段,通过安装负荷控制系统,选用具有防窃电功能的电子型多功能电表等方式,加大对窃电情况的防控力度,并明确提出反窃电工作是降低电能损耗的重中之重。还专门成立了电力营销管理稽查组织,以加强对电能计量装置的监督与管理,增强电力能源的防盗可靠性。
该公司通过采取各种有效的管理措施和反窃电手段,有效地遏制住了城区极少数人盗窃国家电能这一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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