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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交费 莫上银行“黑名单”

作者:韩永玲  2010-09-15

据《国家电网报》报道,9月7日,四川省电力公司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签订了《四川省非居民用电客户电费缴纳信用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合作协议》。

征信系统是由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各商业银行建立的个人信用信息的共享平台,通过采集、整理、保存个人信用信息,为金融机构提供个人信用状况查询服务。将电费交纳信息纳入银行征信系统,实现与金融机构的信息共享,不仅有利于维护供电企业商业信用交易安全,降低交易成本,也可以提高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防范和管理水平。

长期以来,防范电费风险是供电企业面临的一大难题,总会有极少数客户拖欠电费。不按时交纳电费,就违背了供用电双方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供电企业让客户先用电,后付款,体现了对客户的信任,而客户不能按时交纳电费,是明显的失信行为。

客户在办理用电手续时签订的《供用电合同》,其中一项内容就是按时交纳电费,按时交费则守信,拖欠电费就是失信。将电费交纳信息纳入银行征信系统,可以为银行提供第一手诚信信息,在银行办理信用卡或贷款时出具第一手诚信资料,对失信者进行约束,有助于银行信贷等工作开展,对电费回收工作也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请用电客户遵守合同,按时交纳电费,勿让自己的大名进入银行征信系统的“黑名单”。

来源:国家电网报

标签:按时交费,银行,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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