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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冬季节要特别注重临时用电管理

作者:杨国其  2010-10-09

进入金秋,农村秋收脱粒、农田水利、砌房造屋等临时用电又进入了旺季,规范临时用电的管理,是减少各种事故发生的有效途径。笔者认为,如果临时线路与所用的设备不规范,私拉乱接电源,就有可能会引发火灾,甚至导致人身伤亡事故、重大的设备损坏和电网跳闸事故发生。至此,供电企业、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必须齐抓共管, 把这事关人身设备安全的大事抓牢、抓实、抓到位。 

根据相关电力法规和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的具体要求,笔者认为,在临时用电管理方面应重点把好以下几个关键环节。一是凡使用临时用电者要向供电部门提出申请,供电部门必须进入现场进行勘察,确定临时用电方案。设备要合格,电压等级应符合要求,并有专职电工或具备《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的安装单位负责安装设备,架设线路,严禁社会上的无证电工安装;  二是临时用电客户必须掌握临时用电的时效性,不得超过临时用电协议的使用时间。《供电营业规则》第十二条规定,临时用电期限除经供电企业准许外,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逾期不办理延期或永久性正式用电手续的,供电企业应终止供电。三是把好临时用电线路设备关,临时用电应符合《农村电力技术规程》要求,严禁私拉乱接。严禁使用老化线、地爬线等不合格的导线。下线点要安装合格的临时用电箱,箱内要安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电能表、漏电断路器、闸刀等合格的电器设备。  四是临时用电线路在使用过程中,如遇到大风、龙卷风、雷暴雨等特殊情况,使用人员应根据情况切断电源,以确保人生和设备安全。恶劣天气过后,对线路设备巡视检查一遍,在确认线路临时用电箱没有问题的情况下,才可以恢复使用。 

对此,供电企业应加强对临时用电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临时用电不按规定使用或不符合安全用电要求,应该当场制止,发现隐患及时排除故障,必要时可按照有关规定停止其供电,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与此同时,要加大宣传安全用电知识,增强全民安全用电意识,从源头上有效地遏制不安全因素。

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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