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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梯电价可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

作者:林洁  2010-10-19

日前,家住浙江平湖市凤凰小区的居民许玉仙看着电费发票提出了疑问,因上个月电费超过了200度,发票上出现了三项收费?听说是阶梯电价,难道这是对楼道梯灯照明收费吗? 

平湖市供电局经过调查,居民对阶梯电价的误解不是个别现象。虽然自2004年8月浙江省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开始推行后,该局通过进社区、上街蹲点等多种方式进行了持续宣传,但部分居民依然不太了解。结合10月9日,国家发改委公布《关于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后引发的困惑,供电方作出了相关解答。 

“阶梯电价”全名为“阶梯式累进电价”,浙江全省现行的阶梯电价为:月用电量在50 千瓦时之内部分,为0.538元/千瓦时;51~200千瓦时部分的电量,计费价格为0.568元/千瓦时;超过200千瓦时部分,为0.668元/千瓦时。由于这类电价照顾到低收入人群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用电要求,又被俗称为“穷人电价”,从而受到平民百姓的欢迎。从另一角度分析,可促使每月用电量高的用户使用更多节能电器,养成节电习惯,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 

从我国居民用电情况来看,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近年来人均居民用电量增速达10%,成为能源消耗的重要组成部分。2008年燃煤电厂上网电价提高、火电上网价格上调后,电网企业销售电价没有同步调整,导致购电成本剧增。国家发改委有关人士认为,“用电越多,电价越高”的概念正在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对于居民用户,电量超过基本生活用电的部分,价格水平上升,可促使消费者改善电力消费结构,抑制不合理的消费。2009年,国家发改委要求各地研究对居民用电推行阶梯式电价改革方案。此次国家发改委就居民用电实行阶梯电价通过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等渠道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本次公布的全国居民阶梯电价方案包括两个方案,第一个方案中的第一档电价将覆盖全国70%的居民家庭用电量,保持该档电价不变动;该方案第一档电价为全国平均水平为110度电;第二档电价则为月均用电量110度到210度区间,该档电价每度提高5分钱;第三档为210度以上,每度电考虑增加2毛钱。第二个方案中第一档电价将考虑覆盖80%的居民用电,月约用电量140度以内电价每度提高1分钱;第二档月均用电140度-270度,每度提高5分钱;第三档为用电量270度以上,每度提高2毛钱。 

针对目前社会上的不同声音,平湖市供电局相关负责人面对媒体作出了明确的解释。全国销售电价调整方案是由国家发改委与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局会商共同核准出台的,电网公司只是方案执行单位。国家发改委的指导意见确定后,浙江省的阶梯电价,会不会随之调整?10月10日,从省物价局等部门了解到,目前浙江电价标准还不会有调整。一切要等国家发改委征求意见结束,框定了“国家框架”之后,才能确定。根据国家发改委意见,浙江省的具体实施方案,将根据本省经济发展程度、居民收入和用电水平等情况而定。在实施方案之前,还会召开听证会,广泛征求当地百姓的意见。 

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标签:阶梯电价,节约型,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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