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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费缴纳信息纳入银行征信系统甚好

作者:韩永玲  2010-11-01

据报载四川省电力电力公司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签订了《四川省非居民用电客户电费缴纳信用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合作协议》。这种电银合作、实施客户诚信信息共享的举措甚好,一方面有力促进电费回收,另一方面为银行征信系统提供第一手个人诚信资料,互赢互利,很值得推广。 

诚信系统是由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各商业银行建立的个人信用信息的共享平台,通过采集、整理、保存个人信用信息,为金融机构提供个人信用状况查询服务。将电费缴纳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实现与金融机构的信息共享,不仅有利于维护供电企业商业信用交易安全,降低交易成本。也可以提高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防范和管理水平。 

长期以来,防范电费风险是供电企业面临的一大难题,不论是农村,还是城市,每月电费回收工作结束,总要留有“尾巴”,总会有极少数客户迟迟不缴或直接拖欠电费,有的是出租户,有的是长期无人居住户,有的是资金流转不到位,面临倒闭企业,甚至有个别客户故意拖欠。不去分析其原因,仅凭不按时缴纳电费,就违背了供用电双方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供电部门让客户先用电,后付款,首当是对客户莫大的信任,总把客户当成守合同,重信誉的。而客户不能按时缴纳电费,就是失信行为,不用讲任何的借口,人活着就要讲信誉,一次迟缴,也许会找出合理的解释,一而再,再而三的迟缴或长时间的拖欠,怎会找出合理的理由,那只能说失信,将客户缴纳电费的信息纳入银行征信系统,让金融机构对客户的失信行为给予标准的评价和制约。 

人的诚信是用行动来兑现的,当行为违规了承诺,那就是失信,背离了人类崇信的诚信信条。客户在办理用电时签约的《供用电合同》里其中一项内容就是按时缴纳电费,按时缴费则守信,拖欠电费就是失信,将守信与失信者的个人信息纳入银行的征信系统,为银行提供第一手个诚信信息,在银行办理信用卡或贷款时出证第一手守信资料,对失信者给予约束,有助于银行信贷等工作。同时,对电费缴纳也是促进。 

总之,请广大的电力客户格守合同,按时缴纳电费,勿将自己的英名纳入银行征信系统的“黑名单”。

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标签:电费缴纳,信息,纳入银行,纳入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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