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0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就《关于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10月21日中午12:00征求意见结束,短短12天时间,在社会引起广泛反响和关注,收到了社会许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从国家发展改革委专门工作小组反馈情况看,参与征求意见的群众中,61%表示支持阶梯电价机制和改革方向,认为在当前能源供需矛盾突出、环境污染压力巨大的情况下推进居民阶梯电价,从机制上增强全民节约能源意识,对于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推进节能技术进步等方面都是非常必要的,并从不同角度对《意见》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同时,有部分群众担心改革方案会增加百姓负担,有变相涨价之嫌;也有人认为发、供电成本提高,电价上涨是情理之中的事等等。其实还有一个问题不为社会各界所知道,就是电网企业近年来投巨资进行特高压及智能电网的研发、建设,在资金不断投入、电能质量不断提高情况下,而电价一直原地踏步,也导致一些电网企业资产负债率逐年提高。
实施阶梯电价,是指将现行单一形式的居民电价,改为按照电力消费量分段定价,居民用电越多,支付的电价水平呈阶梯状逐级递增的一种电价定价机制。
其实实施阶梯电价,并不是中国专利,早在20世纪70年代石油危机以后,能源问题就在西方世界日益受到重视,为了抑制能源消耗、促进节约,美国、日本、印度、韩国、马来西亚、埃及、伊朗以及我国的香港和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先后对居民实施了阶梯电价,还有的国家将阶梯电价范围扩大到了工业、商业用户,甚至还有一些国家居民电价一般是工业电价的1.5-2倍,而中国恰恰相反。所以,实行阶梯电价有涨有跌,既有利于改善我国电价结构,促进其逐步趋于合理,又能让低消费用户受益,推动能源节约型生活方式。
可以说实行阶梯电价是形势所迫,大势所趋,个中理由其实大家也应明白,一是在化石燃料迅速枯竭的今天,在没有发现新矿藏和无新能源替代情况下的无奈且必须的举措;二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三是应对能源紧缺,促进节能降耗,实现低碳生活,造福子孙后代,不是某个单位、部门、个人的事,而是全社会、全中国人民的事;四是节约能源、减少浪费,应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从节约一度电做起。同时,正如张效敏所说有利于促进家电产品节能升级。
应该说,实行阶梯电价是人类社会发展生存的一种自我保护,具有前瞻性,是一个国家的责任,一个公民的义务。
但如何把这件造福人类的好事做好、做实呢?关系到阶梯电价能否顺利实施。所以笔者认为:在能源和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的今天,实施阶梯电价,抑制不合理需求,鼓励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社会各方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首先是政府相关部门加强阶梯电价宣传力度。告知居民推行居民阶梯电价的历史背景、重要性和必要性,告知居民阶梯电价政策是在研究总结国内外居民阶梯电价制度成功经验基础上提出来的,并听取、走访了有关专家、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民以及中国消费者协会意见,并取得社会各方大部分认可。二是居民阶梯电价的制定既要因地制宜,又要做到科学合理,达到节能之效,要体现“限制多用,也要鼓励少用”,同时,不能增加普通民众负担;三是阶梯电价政策的实施,对于电网公司可能增加的收入,应主要用于(1)弥补节能减排等环境成本增支因素,包括脱硫成本增加等;(2)用于居民用户电表改造以及智能电表的推广;(3)弥补由于燃料成本上涨增加的电网企业购电成本;(4)增加智能电网的投入。
尤其在社会高度关注电网企业的情况下,推行阶梯电价电网企业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和舆论压力非常大。故此,电网企业首先要做好四件事:一是要科学合理划分好分档电量标准。电量分档、各档电量标准及各档价差等划分问题,电网企业要拿出科学合理、真实客观依据,便于国家发改委参考。还如,集体户问题、多人共住、或租同一住房问题,只有一个电表,用电量肯定超过第一档如何定性或处理?二是加大电网建设投入,固本强基,不断优化电网结构,加快智能电网建设步伐,改善电能质量,让老百姓真正体会到实行阶梯电价的好处;三是开展节电、节能宣传教育。组织开展节约用电知识培训,引导用户低谷用电、使用节能环保电器,提高全民的节能、节电意识,促进全社会形成良好的节电氛围;四是加强节电技术升级改造,降低损耗,大力推广绿色照明和节能型家用电器。
故此,下一步国家在制定阶梯电价时,一定要兼顾国家、电力企业和民众的利益,其中民众利益居首要位置。必须要考虑地区差别、城乡差别等因素,合理确定阶梯电价标准,要以不增加普通民众负担为前提,其次要兼顾电网企业成本。只有这样的阶梯电价,方能达到保证民生和节约能源的双重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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