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每年的秋冬季节,一般季节性供电的农村电力设施处于停运状态,不需要生产供电,给盗窃者造成可乘之机,是农村地区电力设施遭受破坏最严重的季节,给工农业生产、经济秩序、人民生活及社会治安稳定等造成了较为严重的威胁。对于此,笔者认为可从以下三方面加强破坏电力设备保护。
第一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广泛营造依法保护电力设施的浓厚氛围,较好地起到教育公民、震慑犯罪的作用,司法机关要大力加强法制宣传和法制教育。同时,电力部门要结合普法教育工作的进行,通过宣传标语、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媒体工具,提高公民的法制意识,形成人人爱护电力设施、人人保护电力设备的良好社会风气。
第二是发挥群防群治的作用。供电企业除了自身要加强电力设施巡查外,还要培养一批群众护线员,充分发挥群众的力量,并按规定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三是保持打击犯罪的高压态势。公、检、法、电要进一步加强联系,经常沟通,狠狠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备的犯罪行为,从根本上斩断伸向电力设备的黑手,形成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备犯罪的合力。审判机关要坚持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备犯罪活动的专项斗争,加大依法治电的力度;检察机关在依法提起公诉、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不能忽略代表国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达到惩罚犯罪和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双重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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