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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树造林时电力设施保护要先行

作者:彭荣才  2011-02-25

目前已进入春暖花开的季节,各地相继掀起了植树造林的热潮,植树造林这本是件好事,是利国利民行为。但笔者发现,在植树过程中,有些单位和个人违章在输电线路下植树,给输电线路安全运行埋下了许多隐患,严重威胁电网安全运行,殃及百姓生命,危害公共安全。所以说,治理电力线路下植树问题,关系到电力能源建设和供应,关系到农村经济和谐发展和社会安全稳定,

据报道,近年来,在电力线下违章造林的现象较为普遍,且有屡禁不止的趋势,已引发电力线路跳闸停电、烧断导线,导致电力设施严重受损,影响当地供用电秩序,甚至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给城乡居民用户生命及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伤害。因此,遏制线下违章建房、违章植树已为当务之急,刻不容缓。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电力设施受国家保护。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危害电力设施安全或者非法侵占。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占用变电设施用地、输电线路走廊和电缆通道。第五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危害发电设施、变电设施和电力线路设施及其有关辅助设施。第五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建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不得堆放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物品。在依法划定电力设施保护区前已经种植的植物妨碍电力设施安全的,应当修剪或者砍伐。国务院颁布的《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规定:10KV线路两边5米以内、35KV至110KV线路两边10米以内、220KV线路两边15米以内、500KV线路两边20米以内被称为“线路走廊”区域,均不得栽种树木和其它建筑物。

如果违反以上规定,一旦将来树枝触及输电线路,极易造成线路短路、发生跳闸停电等事故,特别是大风、雷电等天气更容易造成此类事故的发生。输电线路下植树不仅给当地工农业生产和居民生活带来安全隐患,甚至还会酿成人员触电伤亡事故的悲剧。

为此,为有效遏制线下违章建房、植树行为,供电部门要主动作为,首先要加大电力设施保护的宣传力度;其次要主动积极争取县、乡镇两级政府的重视与支持,争取广大村民的配合,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再者与公安部门配合,采取许多超常规手段,展开不同程度、不同方式、多方位、多渠道地进行清理整治,禁止各种违章行为,确保电力通道运行畅通无阻。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植树造林,电力设施,保护,海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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