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X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文苑杂谈

文苑杂谈

供电企业要敢于亮剑当“原告”

作者:王朝良   2011-03-04

近日,《河南电力报》刊登正阳县电业局主动出击,依法起诉,全县539家线下违章户成了被告被问责的新闻。笔者看后不禁拍手叫好,供电企业就是要敢于亮剑当“原告”。

多年来,因线下违章建房和违章植树而引起的涉电伤亡案件不断发生,供电企业屡屡被推上被告席,承担监管不力之责,往往处于被动挨宰的尴尬境地。要想改变这种不利局面,供电企业员工必须更新思想观念,改善心智模式,首先要加大电力法规宣传力度、教育广大群众不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从事违章作业或构筑违章建筑物,以教育预防为主;其次是对于违犯电力法规的行为,供电企业要注重保全合法的免责证据,除及时下达事故隐患通知书并提请当地人民政府责令其停止违法违章行为外,还要主动出击,敢干亮剑,不当“被告”,勇当“原告”,充分运用法律武器,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由执法部门强行清除其违章建筑物或树木,确保电力设施保护区内通道畅通,从而有效杜绝人身触电伤亡事故,避免发生涉电纠纷。

标签:线下违章建房,违章植树,宜阳县电业局

相关报道

指导单位: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
    国家电网公司农电工作部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农电管理部
主办单位:中国电机工程学会农村电气化专业委员会
北京国宇出版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北京市大兴区地盛北街2号院17号楼 电话:010-63231594
QQ群:11979641(已满) 173615127  122166702
京公网安备11011502038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