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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湾供电分局喜获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作者:张仙立 叶珊   2011-03-29

【本网讯】近日,龙湾供电分局被授予“浙江省文明单位”称号。据悉,此次在全区只有3家单位获此殊荣。这是分局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取得的又一丰硕成果。

几年以来,龙湾供电分局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中心工作,大力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分局建立健全了创建组织,制订了文明创建实施方案,成立了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做到党、政、工齐抓共管。在日常工作中,坚持精神文明建设和安全生产、优质服务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紧密配合,不断创新文明创建工作方法,积极开展各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通过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为突破口,大力加强班子、党建、队伍、文化、环境、机制等六个方面建设,全面强化安全、设备、经营、基础、行风五个方面管理,以“四个服务”为宗旨,优质、高效地完成了文明创建工作,受到了当地政府和人民的一致好评。

该项荣誉的取得,是对分局工作的肯定,同时有力的提升了分局的社会形象,促进了国家电网品牌建设。分局员工表示,将以此为起点,全面加强“三个建设”推进“两个转变”,导入和推行“领导干部101%、党员作榜样、员工精气神”的理念,不断提高企业素质,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标签:龙湾,龙湾供电分局,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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