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事故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违反正常的安全程序而引发的。违章是发生事故的根源,事故往往是习惯性违章的结果。国家电网总经理刘振亚曾深刻指出:“违章就是事故之源,违章就是伤亡之源,见违章不管、不制止,长期解决不好违章问题,就是失职、失责!”
供电企业的安全生产是一个严格的多约束机制控制的科学系统,违章是人为地取消或减少约束条件,破坏整个系统的安全恶性行为。有人认为,违章无非是不戴安全帽、不系安全带的小事而已,只要完成工作任务,不出事故,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虽然并不是每次违章都会造成事故,正是这样的侥幸心理形成了习惯性违章,使我们安全观念淡薄,居安而不思危,临危而不警觉。经常用侥幸的心理指挥自己的行动,增大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长此以下去,当某些坏习惯习以为常,在脑子里根深蒂固时,就会严重危害职工生命及电网的安全经济运行。况且,违章的范围越大,对系统的破坏就越严重。
要杜绝违章行为,必须实现安全管理的“关口前移”。一是加强安全思想教育。培养安全风险意识,提高安全观念和技术素质,培养自觉遵守规章制度的习惯,为安全生产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以事故为鉴,把别人的事故当作自己发生的事故,举一反三,从中吸取教训。二是梳理安全制度体系。对各个层面安全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进行一次系统梳理,围绕反违章关键环节,建立相应的制度,保证反违章有规可依、有章可循。确保照章办事成为每一名员工的自觉行为。三是加强现场违章查纠。认真总结反违章的成效与经验,制定实施违章记分、违章处罚措施,发挥安全监督体系和督察队伍作用,规范人员行为,确保作业现场工作安全。同时,开展现场反事故模拟演习,帮助员工走出安全意识上的“盲区”,将按章办事化为自觉行动。四是全面抓好安全考核落实。把预防工作做到每一个人身上,每一个环节上,贯穿于企业生产的全过程。对发生的违章行为,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充分进行调查分析,查清事故原因、性质,严肃教育,严格考核并督促整改到位。
遵纪是安全的保证,违章是事故的根源。安全生产无小事,遵章守纪无小事。企业的反习惯性违章任务任重而道远,我们要始终坚持以谨小慎微的态度对待安全生产,做到“四不伤害”,实现每个人“本身无违章”和“身边无事故”的安全目标,我们企业安全生产、和谐发展才能从根本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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