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X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文苑杂谈

文苑杂谈

由“水坑血案”到电力安全随想

作者:杨永捷    2011-05-10

【本网讯】5月8日14点54分,乌拉特后旗宝音图街上,一位妇女骑着电动车急急地驶来,在路过一个水坑时,她突然加速直接穿进机动车道想绕过去。就在这时,后面紧跟着驶过来的一辆摩托车“砰!”地撞在了电动车上。一瞬间,电动车连人带车飞出路面,妇女头部撞在了路面上,鲜血一下子涌了出来,汩汩地染红了路面的沥青。

摩托车也一头冲过路沿,冲到了硬化台上面。后面的一名乘客也飞出车座,重重地摔在硬化地面上。一瞬间,马路上横七竖八地躺下三个人。

这是一起发生在我眼前的道路交通事故,真是触目惊心。

这时,我不由自主的想到,这不就是对我们电力生产安全的一个警示吗?电力生产何尝不是这样,超速行驶不遵守交通规则,就是习惯性违章不遵守安全规程;挡在非机动车道的小小水坑,就是电力设备上的一个没有及时发现处理的小缺陷;意识不完全清醒上路行驶,就是精神状态不好而登杆作业;上路行驶不戴安全帽,就是进入工作现场不使用安全帽。

事故的发生不是巧合,是条件成熟的爆发!

如果我们平时的工作中,能够处处遵守安全规程,认真小心不以主观经验判断习惯性动作的后果,那么即使前面存在“水坑”,我们也可以及时躲避。巡视工作中,如果我们能够仔细巡视,及时发现设备中存在的隐患,及时处理缺陷,那么就不会有形成事故发生的温床,大大减少事故发生的机率。登杆作业,精神状态良好,就算发生如交通事故中一样的突发情况,也可以及时做好准备,避免或减少事故所带来的伤害。进入工作现场使用安全帽,就算发生事故,也可以让伤害降到最低,更多的保障生命安全。

事故没有注定,是我们自己创造了成就事故发生的种种条件。平时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遵守行业规则,防微杜渐,才是避免事故发生的“王道”。

以小见大,举反例而示警,希望无论是道路交通还是电力生产,这样的血案永远不再发生,安全也时时刻刻伴随在你我在右,无论生活,还是工作!

标签:安全畅想,电力安全

相关报道

指导单位: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
    国家电网公司农电工作部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农电管理部
主办单位:中国电机工程学会农村电气化专业委员会
北京国宇出版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北京市大兴区地盛北街2号院17号楼 电话:010-63231594
QQ群:11979641(已满) 173615127  122166702
京公网安备11011502038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