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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峰度夏要加强法律风险防范

作者:杨书军    2011-05-16

【本网讯】随着气温的逐渐升高,用电负荷随之攀升,我们即将迎来2011年电力迎峰度夏时期。根据预测,今年缺煤、缺机并存,做好电力有序供应,供电企业面临着很大的挑战。为让有限的电力发挥最大的作用,我们采取了很多的具体措施,但是不能忘记的是,迎峰度夏期间更需加强法律风险防范工作。

提高对迎峰度夏法律风险的认识。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和政府监管的不断加强,客户的维权意识不断提高,供电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日益增多。仅就供电服务监管一项,法律就提出了很多具体的要求,并提出了明确的处罚措施,对单位经济处罚额度最高将达50万元。另外,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还将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迎峰度夏期间违反有关规定,不仅要受到经济处罚,企业形象会受到更大的影响,进而影响到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因此必须提高认识,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要依法合规,主动防范法律风险。

严格落实有序用电方案。针对电力供应的严峻形势,供电企业深入开展客户用电信息调查和负荷预测,发放了告客户书,与相关企业签订了有序用电协议书,地方政府也批准了有序用电方案。落实有序用电方案的过程中,必须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规范履行限电提前告知等工作流程,规范实施有序用电方案行为,规避各种风险。同时加强方案执行过程的督查和效果分析,加强新闻宣传,赢得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确保限电措施落实到位,切实保障电力有序供应。

深入实施供电服务提升工程。要加强需求侧管理,主动加强与客户的沟通。严格执行供电服务标准,加强对停电、检修的计划管理,有效开展带电作业,消除配网薄弱环节,不断提高供电可靠率。完善供电服务品质评价与监督体系,开展供电服务明察暗访和“服务无违章”活动。自觉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不断改进工作的方式方法,最大限度防范风险,降低电力供应紧张对客户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以优质的服务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标签:迎峰度夏,法律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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