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近日,随着庆祝建党90周年临近,各类先进党组织与优秀党员的评比活动渐渐展开,少数基层党组织评选的结果却不尽如人意。
在先进评比活动中,评选方式大抵如下:首先,由上级党组织给定名额;其次,由基层党组织推荐产生。一种为群众公选的方式,孰不知,群众连党的章程都不知,如何评选?一种为召开党员大会票选的方式,得票多者当选;一种为召开支委会研究确定的方式,其中领导意志占据优势。最后,上报党组织审查,只要没大的问题,一般不会否定基层意见的。
以上看似民主的评选方式,结果不能让人信服。票选本来无可厚非,但决不可做为一锤定音的因素。对于那些敢于坚持原则、敢于干事情的同志来讲,票数不一定超得过工作中的“老好人”、“和稀泥”的同志。支委会研究确定也不一定是最佳方式,领导意志往往不能代表群众意愿。所以,量化标准问题就成了必要因素。
笔者认为,评比先进应用尺子靠、用绳子量,简而言之,就是要有具体的量化标准。笔者认为,一是党组织要结合本单位、本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明明白白、实实在在的具体标准。二是党员要有标准,从德能勤绩廉学各个方面,要有真正优秀的亮点和突出特点。三是群众监督要有标准,即要体现出真正的群众意志,而绝对不是“人情圈”、“亲友团”之类庸俗的勾勾叉叉。在具体的评选中,可以将票选、实绩、集体研究等几种方式结合起来,将评选结果以具体的标准方式公布出来,可能更趋合理性、民主性。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评选先进仍然不能脱离这一准则,既不能简单化也不可复杂化,关键取决于我们的党性原则。否则,一旦草草了事,评比工作不但起不到激励作用,相反还会给党的事业带来一定的负面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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