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胡锦涛总书记曾在中纪委三次会议上说:“要充分认识到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毫不动摇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由此,从上到下查处了一批又一批的腐败分子,该枪毙的枪毙,该判刑的判刑,该撤职的撤职,该处分的处分。“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顾名思义,开展反腐败斗争,就是要与腐败分子进行斗争。但是,有一些同志对“斗争”二字认识不清,心有余悸,顾虑重重,不敢斗争,害怕斗争,甚至在斗争面前打“退堂鼓”,或“虚晃一枪”,呐喊几声,便“无心再战”,致使一些腐败分子成为“漏网之鱼”。对此,我们必须强化“斗争”意识,主动出击,打进攻仗,不打防御仗。
笔者认为,对腐败分子不仅要敢于斗争,而且要善于斗争,要研究运用灵活机动的战略战术,如“地道战”(注意保护自己,隐蔽斗争)、“攻心战”(集中力量,内部瓦解突破)、“速决战”(只查快办,不给腐败分子留下应变之机)、“持久战”(发扬韧性精神,坚持不懈进行斗争)等等,让腐败分子真正无机可乘、无计可施、无处可藏,只有束手就擒,认罪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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