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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而复得的电费

作者:王素峥  2011-07-18

“幸亏您讲得明白,我可不能干违法的事,这个电费我交的心服口服。”7月18日,河南省唐河县古城乡颗粒厂老板黄文兴到供电所补交了20000元电费后,握着所长魏仁峰的手说。

7月15日,魏仁峰在对10千伏井街线进行抄表时,发现线损突然升高,经过仔细分析,他认为可能是台区计量出现问题。于是就和局计量中心联系,请专业人员带着仪器对可疑台区进行测量。当测量到井楼街塑料颗粒厂专用台区时,计量人员发现计量装置缺相运行。这样一来,电量就少记三分之一,按照颗粒厂正常生产情况计算,损失电量达25000千瓦时。

看着眼前的事实,黄文兴并不能完全接受,他说:“我不懂啥三相两相的,我就认得电表上的数字。”于是,魏仁峰就拿出纸和笔,画起了简单的计量安装图,耐心地给他解释,然后又语重心长地告诫他说:“电是国有资产,如果我们少计电量或者少交电费,就会造成国家电能流失,扰乱正常的供用电秩序,还有可能触犯法律呢。”一席话说的黄文兴连连点头说:“原来是这样呀,那我赶快把电量补上,国家也不受损失,我个人也过得安稳。”

于是,黄文兴很快凑齐了钱,一大早就来到供电所缴纳了追补电费,供电部门曾经损失的电费也失而复得了。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电费,失而复得,唐河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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