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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苑杂谈

农电工要多学习法律知识

作者:朱民    2011-07-19

【本网讯】全面实行“四到户”管理后,农电安全责任范围不断扩大,因电气设备产权不清晰及政策性理解欠缺等原因而引发了许多电力侵权和纠纷,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经济的正常运行。

大量的侵权纠纷发生在农村,而大多数村民的法律意识较为淡薄,面对农村不断出现的各中突发问题,因农电工自身素质的原因,不善于或不会用政策、法律手段工作,引发的民事纠纷和经济纠纷时有发生,这就要求农电工必须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法律意识,依法维护企业和自身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供用电秩序。

当前要加强对农电工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重点学习《电力法》、《刑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如果农电工有一双“法眼”,在遇到这样或那样问题的时候,就会最大限度地降低因不懂法而引起的诉讼、索赔事件,维护企业和自身的合法权益,从而提高农电管理水平。

标签:农电工,济阳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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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单位: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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