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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苑杂谈

义务“看车人”

作者:韩洪波    2011-08-01

【本网讯】7月27日凌晨1点多钟,忙碌了一整天的河南内黄供电公司低压班全体同事准备回家。“唉,你的车呢”,一位同事问我。“啊,就是我的摩托车咋没有了?”大家急忙聚到一起……“咋没车了?”这时一位同事想起说,“你下午换电缆时不是骑到现场去了吗?” “坏了”我想起傍晚时一位急需使用临时电源的客户因电源接入点和其他几位客户意见达不成一致,请求帮助协调时走的太匆忙把车落到大街上了。

几位同事说,“抓紧找找吧!”但天已经很晚,摩托车在夜晚的大街上扔了4、5个小时了不知道还在不在那里了。于是我们一起去到落下摩托车的公用变处去找。到了那里,果然没有车。这时,附近一位夜市摊主向我们招手,我们赶过去摊主说,“是来推摩托车的吧?”“是啊,你见了吗?”摊主指指旁边堆放夜市杂物的墙角说,“在那边放着呢!”

原来我们的同事抢修完工后要赶到南关给客户换表因为当时还有其他车子在一起停放,且工作太投入没有在意是谁的车子,所以就落下到台区旁边了。晚上附近两位师傅出来散步时发现一辆摩托车停在那里,而且钥匙还在车上没有拔下,两位师傅见车上还有一套电工用具就确定是供电公司人员的车子,因怕被他人推走,两位师傅就选择不去散步而在原地聊天等我们推车。

大约2个多小时后还不见我们来,两位师傅就选择到夜市喝酒消磨时间。挪不动车就叫摊主3人把车一起抬了过去。我们连忙拿出两盒香烟表示感谢,但却被师傅和摊主谢绝了,他们说:“你们平时起早贪黑为我们服务,这次义务为你们看车是我们的荣幸啊。”

标签:义务,看车人,内黄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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