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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苑杂谈

践诺贵在自觉

作者:周学华 徐高举   2011-11-09

【本网讯】10月13日,国家电网公司依据中央的新要求,结合客户的新期待,发布新修订“三个十条”,再次郑重地向社会做出了庄严承诺。

承诺是为了践诺。然而,在履行服务承诺的实际过程中,我们电力职工队伍里的部分同志总喜欢被人管束监督或在纪律制度制约之下趋于表面应付,主动意愿淡漠,严重缺失践诺的自觉性,以致在优质服务方面产生矛盾和突出问题。那么,何以落实新“三个十条”,实践“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举措,履行好各项服务承诺?让客户感受到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后的新变化,体验到电力职工“努力超越、追求卓越”的新风貌,从而实现服务过程“零差错”、服务事项“零积压”、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客户满意率“百分百”的目标?

笔者以为,其根本取决于广大员工认识服务承诺的深度和履行服务承诺的力度。践行承诺,贵在自觉。首先是用心学。要自觉在学懂、学透新“三个十条”内涵与精神实质上下工夫,不断提高对新“三个十条”内容的理解和执行新“三个十条”的主动性,增强履行服务承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将各项承诺内化于心,融入思想、融入工作,尽显服务个性,塑造服务品牌,争做服务承诺的忠实执行者;其次是真心改。要自觉从本职岗位工作中查找承诺服务方面的差距和不足,制定整改计划,限期解决存在问题,且利用各种渠道加强与客户的沟通交流,搜集改进意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将新“三个十条”落实到具体行动上,确保各项服务承诺和服务标准不折不扣执行到位;再次是诚心做。要自觉践行“你用电、我用心”的服务理念,致力于把服务重心放在群众满意上,积极开辟绿色服务通道,不断拓展和延伸优质服务的新领域,提升“四个服务”水平,用心化客户的需求和期望为现实,让客户享受更多的优质服务,在超越承诺的惊喜中感受电力职工的真诚。

不在别人管束监督或在纪律制度制约下自觉践诺,努力与客户的新期待、企业发展的新阶段同频共振,方是国家电网公司修订发布新“三个十条”的初衷和所企求的。倘若我们每位员工果能这样,诚实守信、循规履职、竭力作为,所有的服务承诺和服务标准就不难落实到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定会打造成民心工程、聚力工程和群众满意工程。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践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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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单位: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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