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某供电公司在组织职工学习《事故通报》后,将通报的事故,结合企业实际编制成问答试卷,对职工进行测试,并把考核成绩纳入职工月度、年度绩效考核之中,以督促职工扎实学习、牢牢掌握。
某班组在学习《事故通报》后,组织全班员工来到作业现场,针对一起班组作业时未对安全工具进行作业前的检查而发生的人身轻伤事故。结合实际情况,讨论、分析事故原因,检查作业工具安全状况,并安排操作人员对操作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深入分析,意为把通报的事故刻入脑、记在心。
笔者认为,这两种学习《事故通报》的方法值得提倡和借鉴。
一直以来,在有些人的思想意识和思维定势中,《事故通报》几乎等同于“通报事故”。上面将一纸“通报”印发下来,企业例行公事地层层下达、层层“传递”,三级安全生产责任人分别在不同层面的会议上“严肃”地通报,这种“通报”就是宣读,照本宣科。宣读完了,就等于通报完了,也就等于学习完了。一报了事,就算完成了任务。
殊不知,这种“一报了事”的学习方式,带来的效果微乎其微。因此,学习《事故通报》决不能一报了事,要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联系实际,吸取别人的教训,积累自己的经验,做到以史为鉴,防患于未然。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体现学习的效果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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