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大多数人都已不习惯使用钢笔了,即便是用笔,也都选择一次性的签字笔。对于我来说,却始终与钢笔为伴。
已经记不清从读书到现在曾用了多少支笔,反正到现在我总觉得随身有两件东西不可或缺,这就是笔记本和钢笔。如果哪位把我的宝贝钢笔借走了,那么立即便会在心上产生空落的感觉,总有哪里感觉不舒适。并不是说我的钢笔有多好,其实,也不值几个钱,实在不算什么;也不能说我这个人太吝啬,向我借钱可以,身上不带钞票外出也可以,但我却始终舍不得放下我手中的这支钢笔。
读小学那阵子用的是铅笔,一截截削了去,有时就玩丢了,并不觉得可惜。读到五年级的时候,外祖父就拿出一支他老人家当年曾用过,我的母亲也用过两天的老式新农村钢笔。这支笔,看上去很粗糙,但外祖父很珍贵地赠给我:“瞧,这笔的尖儿可是纯金的,就这么小小一个点儿能值十来块钱。”那时候的十来块钱可不是小数目。家里虽然很穷,可外祖父并没有舍得拿去卖掉,足可见他老人家对我的殷切期望,自然都满倾在这支极为普通而斑驳的新农村钢笔了。因此,这一支钢笔成为那时我在同学中最早的炫耀资本。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越来越不能满足于那老式新农村笔尖儿的过于精细,于是就动手压笔尖,以使笔尖儿能稍微裂开些,到后来就使用簿刀片插进笔尖里,力图把笔尖的两个叉儿稍稍分开来。谁知不小心,硬把笔尖儿真正分开了家。如今这支笔只好做了有价值的收藏品,成了我妻子之间的爱情信物了。
读了初中,我已能自主地挑笔了。买回来用上几天,我就压笔尖或者摘笔管,甚至把不同种类的笔管、笔尖,按我自己的意愿拆拆合合。长的使劲在石头上磨,最终却因不能用而放弃。这样我的笔盒中就有了不少支破破补补的笔,简直成了小修笔匠了。有时干脆在地摊上装配上几个新笔尖,然后,一个一个地慢慢试着用。读高中时,在县城新华书店门旁那个戴眼镜的修笔老师傅处,是我经常光顾的老地方。
就这样一来二去,我便摸透了笔的所有属性,什么管儿尖儿的问题一试就明白,孬笔好笔一看就知道。最后我在用笔方面得出三个看法。一是每支笔在手上“时光”一个时段,绝不可能哪支笔能产生出伴随终身的长久兴趣来。因此,就要经常更换一下所用的笔,窄笔尖和宽笔尖搭配着时间用,圆珠笔和钢笔隔三差五交换一下用。二是所选用的笔不一定非要多么名贵,合手即可,能写字就行。但写出来的字一定要流畅自如,粗细匀称。会计一类专用笔一般不适宜普通人使用,因为写字绝不是绣花,人的思维迅速,书写起来一定要手脑相应,心手合一。写过于细小字的笔就会反过来阻滞头脑思维的快捷速度,成为思维的障碍“笼头”,影响头脑飞速的构思和想象。三是笔就是写字用的,一定要经常使用,正所谓“好头脑抵不上烂笔头”,越不经常使用越不想用,时间一长,手就生了,再握笔,那感觉就会生疏起来。
可以说,我是笔的知音,笔是我忠实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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