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社会,人们摆脱不了对电梯的依赖。作为一种垂直运输的交通工具,电梯在带给人们快捷方便的同时,也给人身安全带来了新的隐患。
新闻回放
四天连吞五条人命
5月16日中午,云南玉溪市中医院一名患者从6楼电梯口坠下身亡;5月15日中午,深圳长虹大厦一名24岁女护士被电梯夹断头部,女护士当场死亡;5月14日,湖北宜昌沃尔玛电梯突然断裂,一名老人跌入电梯被绞身亡;当天,西安市红庙坡幸福家园,一名女子在电梯门打开后踏空,从15层跌落死亡;5月25日晚7点左右,苏州浒墅关经济开发区中兴路上一酒店内,发生一起惨剧。一名23岁的男服务员,在从传菜电梯内取菜时,电梯突然急速下坠将其上半身死死卡住,最终导致该服务员身亡。
红五月里短短的四天,国内电梯安全事故频发,五人死于非命。血的教训,应当有足够的认识和诸多的反思。
事故分析
四大问题导致“电梯吃人”
“电梯吃人”事故并非偶然。在高楼栉比鳞次的今天,电梯安全引发社会公众担忧:频繁发生“电梯吃人”事故,究竟是谁之过?
经调查中发现,电梯的设计、维修保养以及安全监督等环节,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为安全事故埋下隐患。
首先,大量楼宇的电梯数量、运力不足,使得超载成为常态,加速了电梯磨损。由于国家对楼宇电梯数量设置没有详细的要求,一些开发商为了节约成本,配备的电梯数量不足、运行速度慢、载重能力弱,使电梯长期超载运转,安全系统受影响。
其次,电梯的维护与保养不到位。2009年实施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负责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电梯应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实践证明,很少有单位能够落实这项规定。
第三,大量老旧电梯“超期服役”。2001年,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北京市质监局曾出台“关于加强北京市住宅电梯报废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建筑物仅设计一部电梯(无备用梯)的,使用时间达到15年的;有备用梯达到18年”的情况,电梯必须报废。在调查中发现,不少电梯都在“超期服役”。
第四,电梯的安全监察工作不够到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安全监察。在我国,这一部门是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及各地质监部门。
行家解读
重视对老旧电梯“体检”
专家称,现在有不少高层住宅中承载居民上下楼的电梯,相继迈入“老龄阶段”。随着“寿命”的增长,一些电梯由于设备老化、维修跟不上等原因,时常会发生困人、停摆、冲顶等故障。这些疏于管理和保养的“带病老龄电梯”如同一颗定时炸弹,直接威胁着住户的生命财产的安全,真是让人揪心。
建设部曾在上世纪90年代出台过文件,国家对于电梯的使用寿命却没有做出明确规定,也没有强制报废的说法。只要电梯按时检验,并检验合格,就能继续使用。现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并未规定电梯的具体使用年限,所以只能提出整改,无权强制将电梯报废一说。
行家称,目前国家尚无电梯强制报废规定,即使发现问题也只能维修。对此,有市民提出质疑,对于老旧“病梯”,如果不能像汽车一样强制报废,很可能会成为威胁人身安全的一大隐患。
电梯毕竟属于特种设备,其维护、保养是否到位直接关系乘坐者的人身安全。其实,电梯使用了一定的年限,该报废的就得报废。目前使用年限比较长的电梯,其动力设备和电子系统都存在老化现象。凡“体检”发现问题的老旧住宅电梯,将立即责令停止使用,以保障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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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使用电梯
江苏海安县特种设备检验中心的负责人提醒市民在乘坐电梯时,应遵守以下要求:
1.遵守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的要求。
2.不乘坐明示处于非正常状态下的电梯。注意门扇的关闭,勿在层门口与轿厢门口对接处逗留。
3.不要采用非安全手段开启电梯层门。
4. 乘客要爱护电梯设施,不拆除、损坏电梯的部件及其附属设施。
5.不乘坐超过额定载重量的电梯,运送货物时不得超载。
6.乘客不要在做其他危及电梯安全运行或者危及他人安全乘坐的行为。
7.当电梯一旦发生异常现象或故障时,应保持镇静,可拨打轿厢内救援电话,切不可擅自撬门,以防不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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