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话说“当局者迷,旁观者清”。百度释义为“比喻一件事情的当事人往往因为对厉害得失考虑得太多,认识不全面,反而不及旁观者看得清楚”。个人认为在现实意义中,也可以延伸理解为“比喻一件事情的当事人往往因为专注于某一既定目标,而一定程度上会忽略对目标以外的事与物,反而不及旁观者看得清楚”。
近日,供电局分管领导杨忠副局长在局五楼会议室召集计建部、物资、实业公司、凯宏公司全体人员召开了“7.25”、“8.1”学习反思专题会。反思会上,紧急围绕近期发生“7.25”人身触电事故和“8.1”人身触电事件进行了反思学习。
两起触电事件的发生残忍地毁了两个幸福的家庭,两条活生生的生命就如此脆弱地失去了,两个家庭的亲人们都承受着丧子之痛、丧夫之痛、丧父之痛的煎熬。回过头来,在世人一句句惋惜的同时,我们更应该通过事故本身反思更深层的触动和带给人的某些警醒。
通过对两起事故事件的学习和反思,本人感触很大,感触那一句句“违章作业”、“擅自扩大工作范围”、“安全交底形同虚设”、“现场监护缺失”等令人心惊胆战的的字眼。
个人认为,两起事故的发生,既有偶然也有必然。严格意义来说,两起事故都不是意外事故,都有自己违章的成分:误进带电区域、误碰带电线路所致,也同时暴露了无论是执行者还是管理者都出现了严重的违章行为。
个人认为,两起事件均暴露出了现场监护缺失的问题。我们工作中无论做任何事情,除了要求执行者自身要具备较强的安全意识和过硬的业务技能,在方案的制定、现场的监护等所谓的“旁观者”也一定要保持头脑清晰。
在我的理解中“旁观者”,用在古代战争中称“军师”,用在当今部队上称“参谋”,落地到我们工程上监理称“旁站”、施工称“监护人”。所以说,我个人认为特点意义上的“旁观者”其实是一个很重要的角色。
倘若两起事故中的“旁观者”保持有清晰的头脑,事故中的误进带电区域者和误碰带电线路者均会在第一时间被提醒和制止,悲剧也就一定不会发生。
不妨这样理解:当作业人员在专注执行某一件事情时,因工作强度、身体素质、特殊气候等原因难免会在某一瞬间出现头脑短路的状况,此时作业人员的命运就只能掌握在“旁观者”的手里了。再之,人的的精力总是有限的,一件事情的当事人往往因为专注于某一既定目标,在一定程度上会忽略对目标以外的事与物的感知,反而不及旁观者看得清楚。
面对近期连续发生的两起事故事件,我们能做到的更多是应“痛定思痛”,勇于自查自纠、敢于自我剖析、善于举一反三。在通过激励机制提升执行者安全意识和业务能力的同时,更需要“旁观者”能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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