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表示,本次立法属国内首创,在国际上也没有直接可以借鉴的样本。《条例》从法规层面确定了上海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的基本框架,为相关配套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提供了依据。
“为了加快推进上海市发展方式向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生态平衡的绿色低碳模式转变,有必要制定一部综合性的地方立法,协同推进能源结构优化、产业结构升级、生活方式转型等工作,形成资源能源高效率利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互促进的法治保障体系。”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崔凯表示。
近年来,上海先后出台了《上海市节约能源条例》《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以及《浦东新区绿色金融发展若干规定》等浦东新区法规,针对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等具体方面进行了立法。
而《条例》是一部综合法和基本法,一部指导本市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的促进法,旨在通过构建完善一套能源资源高效率利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互协调促进的制度体系,加快推动发展方式向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生态平衡的绿色低碳模式转变。
《条例》共7章57条,在能源发展绿色转型、产业结构绿色转型、生活消费绿色转型三大方面做了具体规定,同时明确了基本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
在基本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方面,《条例》提出建立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协同、全民参与的多元共治机制。保障方面则提出要加大对绿色转型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和金融服务等活动的财政支持力度,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上海市发改委表示,《条例》作为综合性、基础性立法,相关条款比较精炼,在实践中还需要加快出台配套政策规定,将抓紧制订一批绿色转型重大制度规定。市商务委将全面推进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农业、循环经济等领域绿色转型,推动全社会加快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同时,完善财税、价格等支持政策,推进绿色企业评价等工作。(丁波 王晨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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