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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政策文件

关于做好公司创一流同业对标指标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2005-06-06

机关各有关部门、直属各供电局 :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在全系统深入开展创一流同业对标工作的决定,为做好同业对标指标管理的有关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突出公司“一强三优”发展目标和业绩考核要求的同业对标指标体系以及各类指标的动态更新、发布制度,确保同业对标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和省公司2005年工作会议精神,迅速推动公司系统创一流同业对标工作的开展,落实同业对标指标的分期上报、汇总排序、动态发布要求,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和指标管理工作流程,形成工作常态机制。

 二、对标指标的责任部门及对标周期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创一流同业对标管理办法》,省公司生技部负责汇总各类创一流同业对标指标,并按时向国家电网公司报送。创一流同业对比指标按管理职责由单位各业务部门负责。包括: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和省公司各项管理标准;按时向归口部门报送各类对标指标内容;组织开展指标执行情况的跟踪分析;加强过程控制管理,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开展创一流同业对标工作相关内容的分析、评估和总结。

同业对标指标的对标周期分为按月、季、半年、年四类。省公司各项指标的责任部门和对标周期见附件1。

 三、指标数据的报送方式和要求

 指标数据的报送采用自下而上、先横后纵的方式。

 创一流同业对标由省公司生技部将公司部门和所辖供电企业的各类指标汇总后,按规定时间报送国家电网公司生产技术部;各供电局由归口部门汇总后,报送省公司生技部(电子邮件:dianwangchu2@sohu.com)。

 报送方式近期暂用电子邮件,以满足信息传送快捷、数据汇总方便的要求;今后再过渡到网上报送。同时报送(或传真)有单位公章的纸质载体,满足存档的需要。省公司各业务部门原有的业务信息报送要求、渠道和内容,仍维持不变。

 要求按月上报的指标数据,各单位应于每月8日前报送上月指标数据;要求按季上报的,应于每年4月8日、7月8日、10月8日和次年1月8日前报送季度指标数据;要求按半年上报的,应于每年7月8日和次年1月8日前报送半年度指标数据;要求按年上报的,应于次年1月13日前报送上年度指标数据。

 各单位报送的数据应保证准确性、及时性和唯一性,各单位法人对指标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四、指标定义及填报说明

1.国家电网公司同业对标指标定义见附件2

2.同业对标指标数据报表填报说明见附件3

3.国家电网公司下属各网省公司及各供电企业指标查询见http://10.1.26.188:8080/main.htm

 

标签:创一流,同业对标,指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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