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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政策文件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需求侧管理实施办法》印发

  2005-07-08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规范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促进电力与经济、能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国家电网公司根据《节约用电管理办法》和《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了《国家电网公司电力需求侧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5月20日以国家电网营销[2005]339号文发出通知予以印发。通知要求各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认真贯彻执行,并结合本地区情况,制订具体的实施细则。

《办法》指出,电力需求侧管理是指通过采取有效的激励措施,引导电力客户改变用电方式,提高终端用电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改善和保护环境,实现最小成本电力服务所进行的用电管理活动。电力经营企业是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主体,在各级政府主导下,将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作为保证电力供应和促进电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积极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实现企业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协调统一。

《办法》指出,国家电网公司营销部为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能源政策,协助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电力需求侧管理的法规、标准、规划及政策,并组织实施;

2.制定国家电网公司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制度,指导、监督检查各网省公司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

3.组织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技术、学术和经验交流,总结推广先进工作经验,推动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开展。

网省公司在电力需求侧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力需求侧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国家电网公司相关制度、办法,协助当地政府制定本地区电力需求侧管理的法规、标准、规划及政策;

2.负责编制电力需求侧管理计划,充分利用经济政策、市场机制以及技术措施,逐步淡化行政措施,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

3.组织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技术的推广应用、信息交流、咨询服务和宣传培训等工作;

4.负责对地市供电企业的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

5.负责电力需求侧管理项目实施的跟踪及效果评价。

《办法》包括总则、管理机构与职责、工作内容与实施、有序用电、能效管理、统计分析与评价、附则共七章三十三条内容。

 

标签:电力需求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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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单位: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
    国家电网公司农电工作部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农电管理部
主办单位:中国电机工程学会农村电气化专业委员会
北京国宇出版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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