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1.1农村电网供电可靠性管理是电力公司供电可靠性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根本任务是:研究和制定与农村电网相适应的供电可靠性目标;制订并监督执行在农村电网的规划设计、基建安装、生产运行等环节统一遵循的供电可靠性准则;监察并分析农村电网供电可靠性工作开展情况;根据供电可靠性统计结果提出各项可行的改进措施;努力提高农村电网安全、可靠、优质、经济的运行水平。
1.2为了加强农村电网供电可靠性管理工作,提高县供电企业供电可靠性管理水平,向农村用户提供安全可靠的电力,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电力可靠性管理暂行办法》、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力可靠性管理中心《供电系统用户供电可靠性评价规程(暂行)》、《输变电设施可靠性评价规程(暂行)》及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农村电网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1.3国家电力公司系统农村电网供电可靠性管理工作,实行由国家电力公司统一领导,由国家电力公司、网省公司、地(市)公司和县公司分级管理的工作原则。
1.4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电力公司系统农村电网供电可靠性管理工作(农村电网是指县及县以下电网)。
第二章 管理机构和职责
2.1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是全国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力可靠性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可靠性管理中心)是全国电力系统电力可靠性信息管理)归口部门,国家电力公司农电工作部负责国家电力公司系统农村电网的供电可靠性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2.1.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经贸委批准的电力可靠性管理的规章制度及可靠性管理中心颁发的各项可靠性准则。
2.1.2在对可靠性管理中心发布的农村电网供电可靠性信息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指导、监督、检查各地开展农村电网供电可靠性管理工作。
2.1.3在国家电力公司农电管理系统,建立和健全农村电网供电可靠性管理体系,制定适合于农村电网特点的供电可靠性管理办法。
2.1.4组织开展农村电网的供电可靠性技术、学术、经验交流和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2.1.5国家电力公司农电工作部设专人负责农村电网供电可靠性管理工作。
2.2各网省公司负责所管辖地区的农村电网的供电可靠性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农村电网供电可靠性管理工作网络,并指定一名供电可靠性管理领导小组的成员,负责本公司范围内的农村电网供电可靠性管理的领导与协调工作。
2.3各网省公司农电工作部在本公司供电可靠性管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公司农村电网的供电可靠性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2.3.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可靠性管理中心、国家电力公司和本公司颁发的供电可靠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办法,并根据本公司农村电网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
2.3.2建立健全本公司农村电网供电可靠性管理体系,协调开展农村电网供电可靠性管理方面的工作,并下达农村电网供电可靠性考核指标。
2.3.3在对本公司农村电网供电可靠性统计数据分析研究的基础上,与有关部门协调审定地(市)电力公司上报的提高农村电网供电可靠性的项目计划,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各地供电可靠性管理工作。
2.3.4组织开展本公司农村电网供电可靠性管理方面的技术、学术、经验交流和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2.3.5在本公司农电工作部设事业心强、思想作风端正、工作认真负责、具有一定学历水平和现场经验的专(兼)职人员负责农村电网的供电可靠性管理工作。农村电网供电可靠性专责人应经过供电可靠性方面的专业培训,并保持工作相对稳定。
2.4各地(市)供电公司农电管理部门在本公司供电可靠性管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公司农村电网的供电可靠性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2.4.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管理部门颁发的各项供电可靠性管理规定,并根据本地区农村电网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2.4.2建立健全本地区农村电网供电可靠性管理体系,分解落实农村电网供电可靠性考核指标。
2.4.3在对本地区农村电网供电可靠性统计数据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上报和监督落实改善本地区农村电网供电可靠性的项目计划,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各县供电企业开展供电可靠性管理工作。
2.4.4组织开展本地区农村电网供电可靠性管理方面的技术、学术、经验交流和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2.4.5在本公司农电管理部门设事业心强、思想作风端正、工作认真负责、具有一定学历水平和现场经验的专(兼)职人员负责农村电网的供电可靠性管理工作。农村电网供电可靠性专责人应经过供电可靠性方面的专业培训,并保持工作相对稳定。
2.5县供电企业负责本单位的供电可靠性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2.5.1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管理部汀颁发的各项供电可靠性管理规定,制定本公司供电可靠性管理的实施办法。
2.5.2组建本公司的供电可靠性管理工作网络,积极组织开展可靠性管理活动,建立健全本公司的供电可靠性管理制度和体系。
2.5.3确定一名公司经理担任本公司供电可靠性管理领导小组组长。
2.5.4负责将上级下达的供电可靠性考核指标,分解落实到各个生产部门、岗位,并采取措施,保证完成。
2.5.5统计各项供电可靠性数据,按期报送。数据统计必须做到准确、及时、完整,由主管领导审核后报出。对不能确定的事件责任原因,必须报请主管部门裁定。
2.5.6定期分析研究本公司的供电可靠性指标情况,提出改进和提高供电可靠性的措施,并向主管部门提出报告。
2.5.7对本公司的员工进行必要的供电可靠性业务培训,确保第一线人员能准确判断电力设施的供电可靠性状态,正确填写供电可靠性记录并在运行中努力提高设备可靠性。
2.5.8以供电可靠性指标作为评估检修质量的主要依据,不断提高供电设备的供电可靠性,根据公司实际开展状态检修和带电作业工作。
2.5.9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公司供电可靠性管理的日常工作,设置供电可靠性工作岗位,配备供电可靠性专青工程技术人员,配置必要的计算机设备。
第三章专业技术管理和培训
3.1各级供电公司都要加强农村电网的供电可靠性分析工作,实行供电可靠性目标管理。
3.1.1做好企业中长期供电可靠性规划及年度供电可靠性工作计划。供电可靠性专(或兼)职工程师要参与或参加组织本公司电网规划、设计、基建、改造等各项相关工作,使供电可靠性管理与电网的发展有机结合。
3.1.2实行供电可靠性指标的目标管理。年初要完成上年度供电可靠性数据指标的分析总结及本年度供电可靠性工作计划的制定工作。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供电可靠性指标,对本年度的供电可靠性指标进行测算并分解,制定出本单位的保障措施,并将指标按月合理分解至各个生产部门、岗位,按季进行考核。
3.1.3建立供电可靠性分析制度。定期召开供电可靠性分析会,及时掌握本企业供电可靠性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影响供电可靠性的因素,找出其原因和问题,制定措施予以解决。各供电公司至少每季度分析一次供电可靠性指标完成情况,并提交详细的分析报告,用于指导生产管理。
3.1.4规划设计、施工安装、修造成套等部门应积极开展供电可靠性管理工作和应用供电可靠性技术,尤其应以有关工程的供电可靠性指标来评估本部门的工作效果,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提高水平,使后续工程发挥更大的效益。
3.2加强检修的组织管理
3.2.1各供电公司应实行停电平衡会制度。加强企业内部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及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工作,推行设备检修停电由供电公司(或供电分公司)主管领导“一支笔”审批制度,合理安排停电时间,避免重复停电。实行并严格执行计划检修停电公告,努力实现计划检修停电公告的兑现率不低于98%的目标。
3.2.2在主管生产领导的主持下,供电可靠性专责工程师必须参与月度检修停电计划的制定,在考虑供电可靠性指标允许范围内,以停电的必要性与迫切性为客观依据对停电计划进行测算审核,实行层层“先算后停”,合理制定检修停电计划,严格控制停电“时户数”,确保供电可靠性管理工作目标的完成。
3.2.3加强设备检修、工程施工、故障抢修、临时停电的管理工作。设备检修和工程施工应事先制定好工作计划,优化施工方案,落实好各项工作措施,配备必要的检修、交通、通信装备和临时供电的发电车等。在执行故障抢修和临时停电工作时,要注意全面提高检修人员的综合素质,加快检修、施工和故障抢修速度,缩短停电时间。县城中、低压电网检修、工程施工和故障抢修(或处理)对客户停电时间应力争控制在4小时以内。
3.2.4加强停、送电管理。检修、施工时,检修人员应提前到达现场,井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等候设备停电;检修、施工结束前,实行预汇报制,以便操作人员及时到达现场等候复议;检修、施工完毕后。应尽快恢复供电,缩短设备停、送电状态转换时间。推行停、送电时间(检修、调度、操作班组)分部门责任分级考核制度。
3.2.5加强设备预防性试验和设备缺陷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要认真安排、做好“春、秋季检修”、“安检”及“迎峰度夏”准备工作,及时消除电网、设备隐患。
3.2.6积极试行和推广设备状态检修技术,科学地延长设备检修周期。对不同的新设备,应及时修订检修制度,对免维型、智舱型、具有状态自检报警功能的一、二次设备,应积极实践状态检修。对“少维护”设备,应合理简化检验项目,缩短检修时间。
3.2.7逐步开展10千伏配电网带电作业。客户受电接火,处理、更换跌落开关等简单的作业项目应推行带电作业方法。要加强带电作业人员培训,配置工器具、带电作业车等,不断扩大带电作业项目范围。实行带电作业时,应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确保作业安全。
3.3加强生产运行管理
3.3.1各级调度部门都应合理拟定系统运行方式,认真开展短期和超短期负荷预测工作,根据不同季节和时段的负荷特点合理调度,避免拉闸限电情况发生。
3.3.2在县供电企业应形成以供电可靠性指导生产运行管理,以生产运行管理保证供电可靠性的闭环式生产管理模式。
3.3.3加强输变电设备的供电可靠性管理和继电保护、安全稳定装置的管理,提高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水平。
3.3.4加强配电设备的巡视和配变的负荷监测工作。配变满负荷、超负荷时应及时调整,转移负荷。
3.3.5加强配电设施的防护工作,防止外力破坏事故发生。
3.3.6根据配电网实际情况,在计算和试验的基础上,实现不停电倒负荷。
3.4加强网络结构和技术进步
3.4.1加快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步伐。完善和优化电网结构,按照电网的规划,优先安排增加电网传输容量、提高电网妥全和供电质量的项月,优化电网结构,努力满足N一1和合理的变压器容载比的要求。县城配电网要逐步实现环网和“手拉手”供电,提高互供能力。
3.4.2在有条件的县城逐步推广配电网架空线绝缘化。经济条件优越的县城可在当地政府支持下,创造条件实施中心区主要繁华街道电缆入地。
3.4.3农网建设和改造工程要推行以状态检修为基础的动态维修,应采用免维护和少维护等先进的技术装备,延长检修周期,缩短检修时间。
3.4.4积极采用红外测温以及在线监测等先进的教术手段,提高配电网设备的状态监测和诊断水平。
3.4.5积极采用配电自动化技术。实施环网供电,缩短故障隔离时间,缩小停电范围。暂不能实施配网自动化的地区应装设环网开关和分段开关。
3.4.6有条件的地区可在线路上装设故障指示器,变电所内装设小电流接地选线装置,采用电缆故障寻址器等,缩短查找故障点时间。
3.5加强培训,提高全员素质
3.5.1抓好供电可靠性管理网络的活动,做好培训工作,提高全员的供电可靠性意识,提高管、理人员的供电可靠性管理水平,提高供电可靠性专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3.5.2定期组织业务考核和技术交流活动。
第四章统计分析和上报
4.1国家电力公司系统的农村电网供电可靠性评价规程、供电可靠性名词术语定义及分类解释、供电可靠性统计办法和软件、供电可靠性管理信息系统及相关代码统一由可靠性管理中心制定。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供电系统用户供电可靠性评价规程(暂行)》和《输变电设施可靠性评价规程(暂行)》有关规定开展本企业农村电网的供电可靠性统计和评价工作。
4.2农村电网供电可靠性统计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供电可靠性的统计和评价工作,做好供电可靠性数据的采集、存储、核实、汇总、上报、分析和反馈。供电可靠性数据必须尊重科学、实事求是、全面而客观地反映真实情况,做到准确、及时、完整。统计及报告方法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任何人均不得以任柯形式进行干预。
4.3供电可靠性专责技术人员要正确理解供电可靠性评价规程,正确使用相关程序软件,按规程要求填写各种停电记录,完善相关图纸,按本办法和可靠性管理中心的要求报送各类供电可靠性数据和报表。
4.4分析管理
4.4.1加强农村电网供电可靠性分析工作。根据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牲统计数据,各级农村龟肉供电可靠性管理部门均应开展分析工作,分析影响供电可靠性因素,找出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解决问题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以提高供电可靠性。
4.4.2县供电企业必须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相应的供电可靠性分析管理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供电可靠性指标专题分析会,在对各个生产部门、岗位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的同时。确定下一季度生产运行工作及供电可靠性管理工作的整体思路与重点。
4.4.3生产技术管理部门作为本公司供电可靠性管理的主管部门,每月应通过供电可靠性分析活动客观地分析设备伪健康水平与存在问题,并以此为依据合理制定月度检修停电计划,确定设备及电网改造与整治的重点。
4.4.4凡涉及供电可靠性指标的生产部门、岗位每月必须对供电可靠性指标进行分析,其分析内容包括:(1)本月指标完成情况(2)影响本月指标的因素(3)管理工作及电网和设备的薄弱点分析(4)改进措施及其效果分析。
4.5各网、省(区、市)电力公司、地(市)供电企业应对县供电企业的供电可靠性管理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管理。国家电力公司系统县供电企业供电可靠性数据由现有可靠性主管部门及其可靠性管理专责人员负责统计、汇总、并逐级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农村电网供电可靠性管理工作不归口在农电管理部门的,要将本企业农村电网供电可靠性指标抄送同级农电管理部门,各网、省公司农电部在每个季度的前20天内将本省上一季度的农村电网供电可靠性数据指标报送国家电力公司农电工作部。电力可靠性管理中心发布全国农村电网的供电可靠性数据指标,并抄送国家电力公司农电工作部。
4.6县供电企业编码规则
4.6.1县供电企业的单位编码按照可靠性管理中心制定的编码规则统一编制。
4.6.2县供电企业的单位编码为6位,前四位为其所在地(市)供电企业的编码,后两位为特征编码。
4.6.3各地(市)供电企业为其地区内的县供电企业统一制定单位编码。
第五章 考核与奖惩
5.1国家电力公司将对各地在开展农村电网供电可靠性管理工作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不定期的表彰和奖励,对农村电网供电可靠性工作开展不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5.2各分公司、集团公司、省电力公司应将农村电网供电可靠性指标列为各级供电公司年度生产经管考核主要指标之一,并将农村电网供电可靠性指标列入领导班子任期目标。
5.3在农村电网供电可靠性管理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省电力公司要予以表彰;对违反本办法和规定的,省电力公司要根据情况,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纠正,或给予处理。
5.4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将农村电网供电可靠性指标列入对下级部门的奖惩考核之中,并制定详细的考核办法。
第六章 附则
6.1各网省电力公司可根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有关的实施细则,并报国家电力公司农电工作部和可靠性管理中心备案。
6.2本办法由国家电力公司农电工作部负责解释。
6.3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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