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1.引言
2.引用标准
3.建设要求
4.评价办法
5.有关指标说明
6.不断完善
7.新农村电气化村标准
8.新农村电气化乡(镇)标准
9.新农村电气化县标准
附录 指标定义及计算方法
1.引言
1.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供电区域内的“十一五”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并引导“十二五”、“十三五”新农村电气化建设方向。
1.2 编制目的
按照“新农村、新电力、新服务”农电发展战略总体部署,国家电网公司在“十一五”期间实施新农村电气化“百千万”工程,大力推进新农村电气化建设,以更好地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按照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总体要求,建立一套指标完善、适用广泛、科学合理的新农村电气化标准体系,用以指导、评价、推动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不断提高农村电气化整体水平,加快构建“户户通电、供电可靠、安全经济、供用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电气化格局。
2.引用标准
(1) DL/T 5118-2000 农村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
(2) DL/T 599-2005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
(3) SD 131-84 电力系统技术导则
(4) GB50052-95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5) GB50054-95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6) DL/T499-2001 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
(7) GB/T12325-2003 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允许偏差
(8) GB 12326-2000 电能质量电压允许波动和闪变
(9) GB/T 14549-1993 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
(10) 国家电网农〔2004〕5号 农电事故调查与统计规定
(11) DL 407-91 农村电气化标准
(12) 国家电网农〔2004〕29号 建设一流县供电企业标准
(13) 国家电网农〔2003〕35号 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技术导则
(14) 国家电网办〔2006〕266号 国家电网公司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
(15) 国家电网农〔2006〕517号 新农村电气化标准(试行)
(16) 国家电网农〔2007〕148号 关于大力推进新农村电气化建设的意见
3.建设要求
新农村电气化建设的总体要求是“户户通电、供电可靠、安全经济、供用和谐”,其基本含义如下:
户户通电:农村居民户户通电,电力在农民生活、农村经济和社会建设中得到广泛应用,农业生产基本实现电气化。
供电可靠:电网发展规划科学、布局合理、装备先进、管理规范,提供充足、可靠的电力供应。
安全经济:供电生产安全稳定,电网运行经济环保,用电价格规范合理,安全用电水平较高。
供用和谐:政府、企业、客户和谐互动,供用关系协调有序,供电服务优质高效,设施保护群策群力。
4.评价办法
4.1“适用条件”仅用于新农村电气化建设的地区分类,不作考评。
4.2“必备条件”是新农村电气化建设达标所必须具备的条件。
4.3在满足“必备条件”的基础上,采用“考评指标”中的各项指标进行评价。单项指标考评分扣完为止。以增加或降低1%为单位扣分的,不足1%时按1%计列;以增加或降低0.1%为单位扣分的,不足0.1%时按0.1%计列。
4.4考评分在90分及以上,达到新农村电气化建设要求。
5.有关指标说明
“电气化乡(镇)占全县乡(镇)的比率”、“电气化村占全乡(镇)行政村的比率”:纳入统计的电气化乡(镇)、电气化村建设类别分别不低于本县、本乡(镇)电气化建设类别。如申报A类电气化县,纳入该项指标统计的电气化乡(镇)必须为A类电气化乡镇;申报B类电气化县,纳入统计的电气化乡(镇)必须为B类或A类。
“电气化村占全县行政村的比率”:纳入统计的电气化村为任意类别的电气化村。
6.不断完善
本标准体系提出“十二五”、“十三五”新农村电气化建设的部分方向性指标(见新农村电气化县标准),为今后长时期开展新农村电气化建设提供评价依据和建设方向。此外,已经建成的新农村电气化县、乡(镇)、村,要通过持续建设,不断提高所属电气化乡(镇)、电气化村的比例,同时努力达到更高类别标准的电气化水平。
7.新农村电气化村标准
要 素 | 指标 | 标准值 | 标准权值 | 评分办法 | |||
A类 | B类 | C类 | |||||
一、适用条件 | |||||||
经济水平 | 全村人均年纯收入(万元) | >0.6 | 0.6-0.3 | 0.3-0.15 | |||
二、必备条件 | |||||||
通电状况 | 居民户通电率 | 100% | 100% | 100% | |||
用电水平 | 全村人均年生活用电量(千瓦时) | 170 | 110 | 70 | |||
三、考评指标 | 100 | ||||||
供电可靠(40) | 电网建设(15分) | 配电网纳入村新农村建设统一规划 | 是 | 是 | 是 | 4 | “是”得4分,否则得0分 |
配变台区安装规范 | 是 | 是 | 是 | 4 | “是”得4分,否则得0分 | ||
接户线和用户配电装置安装规范、标准 | 是 | 是 | 是 | 4 | “是”得4分,否则得0分 | ||
线路通道畅通,无违章建房、植树现象 | 是 | 是 | 是 | 3 | “是”得3分,否则得0分 | ||
电网结构(9分) | 台区低压线路供电半径合格率 | 100% | 95% | 90% | 5 | 每降低1%扣0.5分 | |
配变容载比 | 1.6-1.9 | 1.6-1.9 | 1.6-1.9 | 4 | 在1.6-1.9之间得4分;1.4-1.6和1.9-2.2之间得2分;其它得0分 | ||
供电可靠 | 电网设施(10分) | 低压配电装置完好率 | 100% | 100% | 100% | 5 | 每降低1%扣2.5分 |
低压配电装置一类设备比率 | 90% | 85% | 80% | 5 | 每降低1%扣1分 | ||
供电质量(6分) | 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 | 96% | 95% | 95% | 6 | 每降低0.1%扣0.3分 | |
安全经济(25) | 安全供电(14分) | 连续两年不发生农村人身触电伤亡事故 | 是 | 是 | 是 | 6 | “是”得6分,否则得0分 |
台区低压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安装率 | 100% | 100% | 100% | 2 | 100%得2分,否则得0分 | ||
台区低压剩余电流保护装置投运率 | 100% | 100% | 100% | 2 | 100%得2分,否则得0分 | ||
用户低压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安装率 | 100% | 100% | 100% | 2 | 每降低1%扣0.2分 | ||
用户低压剩余电流保护装置投运率 | 100% | 100% | 100% | 2 | 每降低1%扣0.2分 | ||
降损节能(11分) | 低压线损率 | 9% | 10% | 11% | 6 | 每增加0.1%扣0.4分 | |
节能型配变比率 | 100% | 100% | 100% | 5 | 100%得5分,否则得0分 | ||
供用和谐(35) | 营销管理(17分) | 成立有村委会领导参加的用电协调小组 | 是 | 是 | 是 | 3 | “是”得3分,否则得0分 |
供用电合同签订率 | 100% | 100% | 100% | 4 | 每降低1%扣1分 | ||
生活照明用电实行“一户一表” | 是 | 是 | 是 | 4 | “是”得4分,否则得0分 | ||
实行用电“三公开” | 是 | 是 | 是 | 3 | “是”得3分,否则得0分 | ||
实现同网同价 | 是 | 是 | 是 | 3 | “是”得3分,否则得0分 | ||
供用和谐 | 优质服务(9分) | 客户评价满意率 | 98% | 98% | 98% | 5 | 每降低1%扣1分 |
服务承诺兑现率 | 100% | 100% | 100% | 4 | 每降低1%扣1分 | ||
用电秩序(9分) | 无用户欠电费现象 | 是 | 是 | 是 | 3 | “是”得3分,否则得0分 | |
不发生电力设施被盗现象 | 是 | 是 | 是 | 3 | 每发生一起扣1分 | ||
不发生窃电现象 | 是 | 是 | 是 | 3 | 每发生一起扣1分 |
8.新农村电气化乡(镇)标准
要 素 | 指 标 | 标准值 | 标准权值 | 评分办法 | |||
A类 | B类 | C类 | |||||
一、适用条件 | |||||||
经济水平 | 全乡(镇)年人均GDP(万元) | >2.5 | 2.5-1.2 | 1.2-0.5 | |||
二、必备条件 | |||||||
通电状况 | 居民户通电率 | 100% | 100% | 100% | |||
用电水平 | 全乡(镇)人均年生活用电量(千瓦时) | 170 | 110 | 70 | |||
建设基础 | 电气化村占全乡(镇)行政村的比率 | 40% | 40% | 40% | |||
三、考评指标 | 100 | ||||||
供电可靠(40) | 电网建设(4分) | 电网规划纳入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统一规划 | 是 | 是 | 是 | 4 | “是”得4分,否则得0分 |
电网结构(13分) | 至少有一座35kV及以上变电所且实现双电源供电 | 是 | 是 | 是 | 8 | 无变电所,A类扣8分,B类扣5分,C类扣2分;有变电所未实现双电源供电,A类扣4分,B类扣2分,C类扣1分 | |
10kV线路供电半径合格率 | 100% | 95% | 90% | 5 | 每降低1%扣0.5分 | ||
供电可靠 | 电网设施(13分) | 6-10kV配电线路完好率 | 100% | 100% | 100% | 3 | 每降低1%扣1分 |
6-10kV配电线路一类设备比率 | 90% | 90% | 90% | 3 | 每降低1%扣0.3分 | ||
低压配电装置完好率 | 95% | 95% | 95% | 4 | 每降低1%扣1分 | ||
低压配电装置一类设备比率 | 90% | 85% | 80% | 3 | 每降低1%扣0.6分 | ||
供电质量(10分) | 供电可靠率RS3 | 99.6% | 99.55% | 99.5% | 5 | 每降低0.1%扣2.5分 | |
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 | 96% | 95% | 95% | 5 | 每降低0.1%扣0.25分 | ||
安全经济(30) | 安全供电(12分) | 连续两年不发生企业负有主要责任的农村触电死亡事故 | 是 | 是 | 是 | 5 | “是”得5分,否则得0分 |
台区低压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安装率 | 100% | 100% | 100% | 4 | 每降低1%扣0.2分 | ||
台区低压剩余电流保护装置投运率 | 100% | 100% | 100% | 3 | 每降低1%扣0.3分 | ||
降损节能(18分) | 10kV综合线损率 | 6.5% | 7% | 7.5% | 4 | 每增加0.1%扣0.4分 | |
低压线损率 | 11% | 12% | 12% | 6 | 每增加0.1%扣0.3分 | ||
配变无功补偿容量占配变总容量比率 | 10-30% | 10-30% | 10-30% | 3 | 在10-30%之间得3分,否则得0分 | ||
节能型配变比率 | 100% | 100% | 100% | 5 | 每降低1%扣1分 | ||
供用和谐(30) | 营销管理(21分) | 成立了有乡(镇)政府领导参加的用电协调小组 | 是 | 是 | 是 | 3 | “是”得3分,否则得0分 |
供电营业窗口达到规范化服务标准 | 是 | 是 | 是 | 4 | “是”得4分,否则得0分 | ||
供用电合同签订率 | 100% | 100% | 100% | 3 | 每降低1%扣1分 | ||
生活照明用电实行“一户一表” | 是 | 是 | 是 | 3 | “是”得3分,否则得0分 | ||
无用户欠电费现象 | 是 | 是 | 是 | 4 | “是”得4分,否则每增加0.1%的欠费率扣1分 | ||
实现同网同价村的比率 | 100% | 90% | 80% | 4 | 每降低1%扣0.2分 | ||
优质服务(9分) | 客户评价满意率 | 98% | 98% | 98% | 4 | 每降低1%扣2分 | |
服务承诺兑现率 | 100% | 100% | 100% | 5 | 每降低1%扣0.5分 |
9.新农村电气化县标准
适用阶段指标层 | 十一五 | 十二五 | 十三五 | ||||||
要 素 | 指 标 | 标准值 | 标准权值 | 评分办法 | |||||
A类 | B类 | C类 | |||||||
一、适用条件 | |||||||||
经济水平 | 全县年人均GDP(万元) | >3.5 | 3.5-1.5 | 1.5-0.7 | |||||
二、必备条件 | |||||||||
通电状况 | 居民户通电率 | 100% | 100% | 100% | |||||
用电水平 | 全县人均年用电量(千瓦时) | 2300 | 1400 | 800 | |||||
全县人均年生活用电量(千瓦时) | 260 | 170 | 120 | ||||||
建设基础 | 电气化乡(镇)占全县乡(镇)的比率 | 40% | 40% | 40% | |||||
电气化村占全县行政村的比率 | 30% | 30% | 30% | ||||||
节能环保 | 全县单位GDP电耗(千瓦时/万元) | 无 | 1000 | 850 | |||||
三、考评指标 | 100 | ||||||||
供电可靠(40) | 电网建设(6分) | 成立了有县政府领导参加的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 是 | 是 | 是 | 2 | “是”得2分,否则得0分 | ||
制定了科学的农村电网发展规划 | 是 | 是 | 是 | 1.5 | “是”得1.5分,否则得0分 | ||||
新农村电气化建设纳入地方政府经济发展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 | 是 | 是 | 是 | 1.5 | “是”得1.5分,否则得0分 | ||||
变电所建设与当地环境相协调 | 是 | 是 | 是 | 1 | “是”得1分,否则得0分 | ||||
电网结构(10分) | 35kV及以上变电所达到N-1准则的比率 | 100% | 90% | 80% | 3 | 每降低1%扣0.2分 | |||
县城10kV线路手拉手比率 | 100% | 90% | 80% | 2 | 每降低1%扣0.2分 | ||||
农村10kV线路手拉手比率 | 无 | 40% | 80% | ||||||
35kV、110(66)kV电网容载比 | 1.8-2.1 | 1.8-2.1 | 1.8-2.1 | 2 | 在1.8-2.1之间得2分;1.6-1.8和2.1-2.3之间得1分;其它得0分 | ||||
10kV线路供电半径合格率 | 100% | 95% | 90% | 2 | 每降低1%扣0.2分 | ||||
不发生由于电网输送能力不足造成的拉限电 | 是 | 是 | 是 | 1 | “是”得1分,否则得0分 | ||||
电网设施(14分) | 35kV及以上主变压器、断路器、线路的可用系数 | 99% | 99% | 99% | 1 | 每降低1%扣0.1分 | |||
变电设备完好率 | 100% | 100% | 100% | 2 | 每降低1%扣0.5分 | ||||
变电一类设备比率 | 90% | 90% | 90% | 1 | 每降低1%扣0.1分 | ||||
35kV及以上线路完好率 | 100% | 100% | 100% | 1 | 每降低1%扣0.5分 | ||||
35kV及以上线路一类设备比率 | 90% | 90% | 90% | 1 | 每降低1%扣0.1分 | ||||
6-10kV配电线路完好率 | 100% | 100% | 100% | 1 | 每降低1%扣0.5分 | ||||
6-10kV配电线路一类设备比率 | 90% | 90% | 90% | 1 | 每降低1%扣0.1分 | ||||
低压配电装置完好率 | 95% | 95% | 95% | 2 | 每降低1%扣0.5分 | ||||
低压配电装置一类设备比率 | 90% | 85% | 80% | 1 | 每降低1%扣0.1分 | ||||
35kV及以上主变有载调压变压器比率 | 90% | 80% | 70% | 1 | 每降低1%扣0.05分 | ||||
10kV开关无油化率 | 100% | 90% | 80% | 1 | 每降低1%扣0.05分 | ||||
35kV及以上开关无油化率 | 95% | 90% | 80% | 1 | 每降低1%扣0.05分 | ||||
生产运行 | 带电作业 | 无 | 推广应用 | 推广应用 | |||||
状态检修 | 无 | 推广应用 | 推广应用 | ||||||
供电质量(10分) | 综合电压合格率 | 98% | 97.5% | 97% | 2.5 | 每降低0.1%扣0.1分 | |||
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 | 96% | 95% | 95% | 1.5 | 每降低0.1%扣0.1分 | ||||
县城供电可靠率RS3 | 99.9% | 99.85% | 99.8% | 2 | 每降低0.1%扣1分 | ||||
农村供电可靠率RS3 | 99.6% | 99.55% | 99.5% | 2 | 每降低0.1%扣1分 | ||||
10kV配电母线电压波形畸变率的合格率 | 100% | 100% | 100% | 2 | 每降低0.1%扣0.2分 | ||||
安全经济(30) | 安全供电(8分) | 连续两年不发生重大电网、重大设备事故 | 是 | 是 | 是 | 3 | “是”得3分,否则得0分 | ||
连续两年不发生企业负有主要责任的农村触电死亡事故 | 是 | 是 | 是 | 3 | “是”得3分,否则得0分 | ||||
县政府制定了电力设施保护办法和措施并得到有效执行 | 是 | 是 | 是 | 1 | “是”得1分,否则得0分 | ||||
继电保护和电网自动装置(低频减载装置、重合闸装置、备用电源自投装置)安装率及校验完成率 | 100% | 100% | 100% | 1 | 每降低1%扣0.1分 | ||||
自动化与信息化(9分) | 调度自动化系统达到实用化要求 | 是 | 是 | 是 | 2 | “是”得2分,否则得0分 | |||
县城实现配网自动化的10kV线路比率 | 无 | 30% | 100% | ||||||
居民户远程集中抄表比率 | 试点 | 试点 | 试点 | 1 | 开展“试点”得1分,否则得0分 | 20% | 50% | ||
变电所无人值班率 | 100% | 90% | 80% | 2 | 每降低1%扣0.1分 | ||||
与公司形成统一信息网络的供电所比率 | 100% | 80% | 60% | 1.5 | 每降低1%扣0.1分 | ||||
主要通信线路光缆覆盖率 | 100% | 90% | 80% | 1 | 每降低1%扣0.1分 | ||||
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达到实用化要求 | 是 | 是 | 是 | 1.5 | “是”得1.5分,否则得0分 | ||||
配电管理地理信息系统 | 无 | 实用化 | 实用化 | ||||||
降损节能(13分) | 综合线损率 | 7% | 7.5% | 8% | 2 | 每增加0.1%扣0.2分 | |||
高压线损率 | 6% | 6.5% | 7% | 2 | 每增加0.1%扣0.2分 | ||||
低压线损率 | 10% | 11% | 12% | 3 | 每增加0.1%扣0.15分 | ||||
变电所无功补偿容量与主变容量的比率 | 10-30% | 10-30% | 10-30% | 1 | 在10-30%之间得1分,否则得0分 | ||||
配变无功补偿容量占配变容量比率 | 10-30% | 10-30% | 10-30% | 1 | 在10-30%之间得1分,否则得0分 | ||||
节能型主变比率 | 100% | 100% | 100% | 2 | 每降低1%扣0.2分 | ||||
节能型配变比率 | 100% | 100% | 100% | 2 | 每降低1%扣0.2分 | ||||
农村电网全网无功优化及控制系统 | 无 | 试点 | 推广 | ||||||
动态无功补偿设备应用 | 无 | 示范应用 | 推广 | ||||||
供用和谐(20) | 营销管理(12分) | 95598客户服务系统达到实用化要求 | 是 | 是 | 是 | 3 | “是”得3分,否则得0分 | ||
供电营业窗口规范化服务达标率 | 100% | 100% | 100% | 3 | 每降低1%扣0.2分 | ||||
实现同网同价村的比率 | 100% | 90% | 80% | 3 | 每降低1%扣0.2分 | ||||
当年电费回收率 | 100% | 100% | 100% | 3 | 每降低0.1%扣1分 | ||||
电子商务应用系统 | 无 | 实用化 | 实用化 | ||||||
优质服务(8分) | 客户评价满意率 | 98% | 98% | 98% | 2 | 每降低1%扣1分 | |||
服务承诺兑现率 | 100% | 100% | 100% | 3 | 每降低1%扣1分 | ||||
在当地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中名列前三名或被评为“满意单位” | 是 | 是 | 是 | 3 | “是”得3分,否则得0分 | ||||
科技和人才(10) | 科技进步(3分) | 年科技投入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比率 | 0.8% | 0.8% | 0.8% | 3 | 每降低0.1%扣1分 | ||
农电队伍建设(7分) | 具有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的职工人数比例 | 45% | 40% | 40% | 4 | 每降低1%扣0.4分 | |||
全员培训率 | 50% | 50% | 50% | 3 | 每降低1%扣0.3分 |
附录 指标定义及计算方法
要素 |
指 标 |
定义及计算方法 |
经济水平 |
全村人均年纯收入 | 全村年纯收入/全村总人口。 |
全乡(镇)年人均GDP | 全乡(镇)年GDP/全乡(镇)总人口。 | |
全县年人均GDP | 全县年GDP/全县总人口。 | |
通电状况 |
居民户通电率 | 供电区内通电居民户数/供电区内居民总户数×100%。 |
用电水平 |
全村人均年生活用电量 | 全村居民年生活用电量总和/全村总人口。 |
全乡(镇)人均年生活用电量 | 全乡(镇)居民年生活用电量总和/全乡(镇)总人口。 | |
全县人均年用电量 | 全县全社会年用电量/全县总人口。 | |
全县人均年生活用电量 | 全县居民年生活用电量总和/全县总人口。 | |
建设基础 |
电气化村占全乡(镇)行政村的比率 | 全乡(镇)已通过验收的电气化村数/全乡(镇)行政村总数×100%;电气化村:为不低于本乡(镇)电气化类别的电气化村。 |
电气化乡(镇)占全县乡(镇)的比率 | 全县已通过验收的电气化乡(镇)数/全县乡(镇)总数×100%;电气化乡(镇):为不低于本县电气化类别的电气化乡(镇)。 | |
电气化村占全县行政村的比率 | 全县已通过验收的电气化村数/全县行政村总数×100%;电气化村:为任意类别的电气化村。 | |
节能环保 |
全县单位GDP电耗 | 全县全社会年用电量/全县年GDP。 |
电网建设 |
配电网纳入村新农村建设统一规划 | 村配电网纳入由乡(镇)政府或村委会组织制定的新农村建设规划。 |
配变台区安装规范 | 按GB50054-9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 |
接户线和用户配电装置安装规范、标准 | 按DL/T499-2001《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 | |
线路通道畅通,无违章建房、植树现象 | 按照《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在既有线路通道下面无违章建房、植树现象。 | |
成立了有县政府领导参加的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 领导小组负责新农村电气化建设规划、建设资金落实、组织协调、用电管理、安全管理、电力设施保护等工作。 | |
制定了科学的农村电网发展规划 | 农网规划通过主管部门组织的评审。 | |
农村电气化建设纳入地方经济发展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 | 略 | |
变电所建设与当地环境相协调 | 新建变电所选址、造型和建筑物色彩应与自然环境协调一致,并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要求。 | |
电网结构 |
台区低压线路供电半径合格率 | 低压线路供电半径合格条数/低压线路总条数×100%;允许供电半径按DL/T 5118-2000《农村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确定。 |
配变容载比 | 本企业管辖的配变总容量/配变最高供电负荷×100% | |
35kV及以上变电所达到N-1准则的比率 | 统计本企业供电营业区域内的变电所(不考虑产权归属和维护责任划分),不含220kV及以上变电所和用户变电所。 | |
至少有一座35kV及以上变电所且实现双电源供电 |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实现双电源供电:1.变电所高压侧(含三圈变的中压侧)可通过2回及以上线路取得电源,且有2台及以上主变;2. 变电所只有1台主变或高压侧只有一回进线,但二次侧与其它变电所有专用联络线且所有负荷可转移至其它变电所。 | |
县城10kV线路手拉手比率 | 县城10kV线路手拉手条数/县城10kV线路总条数×100% | |
农村10kV线路手拉手比率 | 农村10kV线路手拉手条数/农村10kV线路总条数×100% | |
35kV、110(66)kV电网容载比 | 本企业管辖的最高电压等级主变总容量/本企业最高直供负荷×100% | |
10kV线路供电半径合格率 | 10kV线路供电半径合格条数/10kV线路总条数×100%;允许供电半径按DL/T 5118-2000《农村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确定。 | |
不发生由于电网输送能力不足造成的拉限电 | 略 | |
电网设施 |
35kV及以上主变压器、断路器、线路的可用系数 | 设备年可用小时数/8760×100%;本项指标的完成值为35kV及以上的主变压器可用系数、断路器可用系数和线路可用系数中的最小值。 |
变电设备完好率 | 全年设备平均完好单元数/全年设备平均单元数×100% | |
变电一类设备比率 | 一类设备单元数/总单元数×100% | |
35kV及以上线路完好率 | 35kV及以上线路完好条数/35kV及以上线路总条数×100% | |
35kV及以上线路一类设备比率 | 35kV及以上线路一类设备数/35kV及以上线路总条数×100% | |
6-10kV配电线路完好率 | 6-10kV配电线路完好条数/6-10kV线路总条数×100% | |
6-10kV配电线路一类设备比率 | 6-10kV配电线路一类设备数/6-10kV线路总条数×100% | |
低压配电装置完好率 | 低压配电装置完好数/低压配电装置总数×100% | |
低压配电装置一类设备比率 | 低压配电装置一类设备数/低压配电装置总数×100% | |
35kV及以上主变有载调压变压器比率 | 35kV及以上有载调压变压器数量/35kV及以上主变压器总数量×100%;为本企业供电区域供电的变电所(不考虑产权归属和维护责任划分),不含220kV及以上变电所和用户变电所。 | |
10kV开关无油化率 | 10kV无油断路器数/10kV断路器总数×100% | |
35kV及以上开关无油化率 | 35kV及以上无油断路器数/35kV及以上断路器总数×100% | |
生产运行 |
带电作业 | 高压及中压带电作业技术应用。 |
状态检修 | 采用以设备状态监测为基础的预知性维修技术,根据设备的健康状态来安排检修计划,实施设备检修。 | |
供电质量 |
综合电压合格率 | 综合电压合格率=0.5A+0.5(B+C+D)/3 A-变电所10kV母线电压合格率 B-35kV及以上专线客户电压合格率 C-10kV客户电压合格率 D-380/220V低压客户电压合格率 电压合格率=(1-∑各监测点超偏差时间/∑监测运行时间)×100% |
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 | 指380/220V居民客户电压合格率 | |
县城供电可靠率RS3 | [1-(用户平均停电时间-用户平均限电停电时间)/统计期间时间] ×100%;RS3:指不计系统电源不足限电。 | |
农村供电可靠率RS3 | [1-(用户平均停电时间-用户平均限电停电时间)/统计期间时间]×100%; RS3:指不计系统电源不足限电。 | |
10kV配电母线电压波形畸变率的合格率 | 波形畸变率合格的10kV配电母线条数/10kV配电母线总条数×100%; 10kV配电母线电压波形畸变率≤4%为合格母线。 | |
安全供电 |
重大电网、重大设备事故 | 按国家电网农〔2004〕5号[国家电网公司《农电事故调查与统计规定》]。 |
企业负有主要责任的农村触电死亡事故 | 按国家电网农〔2004〕5号[国家电网公司《农电事故调查与统计规定》]。 | |
农村人身触电伤亡事故 | 按国家电网农〔2004〕5号[国家电网公司《农电事故调查与统计规定》]。 | |
台区低压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安装率 | 安装了剩余电流总保护装置的台区数/台区总数×100%;保护装置应能保护本台区的所有低压线路。 | |
台区低压剩余电流保护装置投运率 | 投运的台区剩余电流总保护装置数/安装的台区剩余电流保护装置数×100% | |
用户低压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安装率 | 安装了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居民用户数/用户总数×100% | |
用户低压剩余电流保护装置投运率 | 投运的居民用户剩余电流保护装置数/安装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总数×100% | |
自动化与信息化 |
调度自动化系统达到实用化要求 | 调度自动化系统通过省公司实用化验收,未设县调的考核上一级调度自动化。 |
县城实现配网自动化的10kV线路比率 | 县城实现配网自动化的10kV线路条数/县城10kV线路总条数×100%;配网自动化:采用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及配电开关设备等实现配电网的数据采集、实时监控、故障隔离并恢复对非故障区域的供电。 | |
居民户远程集中抄表比率 | 实现远程集中抄表的居民用户数/居民用户总数×100% | |
变电所无人值班率 | 无人值班变电所数量/变电所总数量×100%; 为本企业供电区域供电的变电所(不考虑产权归属和维护责任划分),不含220kV及以上变电所和用户变电所。 | |
与公司形成统一信息网络的供电所比率 | 与公司形成同一信息网络的供电所个数/营业区内供电所总数×100%; 统一信息网络指与县供电企业局域网直接连通的网络系统。 | |
主要通信线路光缆覆盖率 | 采用光缆通信或卫星通讯的变电所数量/变电所总数×100% | |
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达到实用化要求 | 建立生产管理、营销管理、劳动人事管理、财务与资金管理、办公自动化管理信息系统,并通过上级实用化验收。缺一项或一项未通过上级实用化验收即为未达到实用化。 | |
配电管理地理信息系统 | 以矢量化地图作为系统的应用背景,对整个配电区域内的电网接线、配电线路和设备、配网运行信息等进行可视化、分布式管理。 | |
降损节能 |
综合线损率 | (供电量-售电量)/供电量×100%; 供电量:企业购入电量之和; 售电量:销售给各类用电户的全部电量之和。 |
低压线损率 | (供电量-售电量)/供电量×100%; 供电量:公用变低压侧总表抄见电量之和; 售电量:各台区380/220V用户的抄见电量之和。 | |
10kV综合线损率 | (10kV线路出线关口表抄见电量总和-配变电量)/10kV线路出线关口表抄见电量总和×100%; 配变电量:公用变出线总表抄见电量总和+专用变电量。 | |
高压线损率 | (供电量-售电量)/供电量×100%; 供电量:10(6)kV及以上电源电量购入之和; 售电量:10(6)kV及以上电力客户的计费电量+城镇及农村公用变低压侧电能表的抄见电量。 | |
变电所无功补偿容量与主变容量的比率 | 变电所无功补偿容量/35kV及以上主变压器容量×100%; 为本企业供电区域供电的变电所(不考虑产权归属和维护责任划分),不含220kV及以上变电所和用户变电所。 | |
配变无功补偿容量占配变总容量比率 | 配变无功补偿容量/配变总容量×100%; | |
节能型主变比率 | 节能型主变数量/主变总数×100%; 节能型主变:S9及以上低损变压器;为本企业供电区域供电的变电所(不考虑产权归属和维护责任划分),不含220kV及以上变电所和用户变电所。 | |
降损节能 |
节能型配变比率 | 节能型配变数量/配变总数×100%; 节能型配变:S7及以上低损变压器。 |
农村电网全网无功优化及控制系统 | 在实时采集电网信息的基础上,实现对农村电网全网分区、分层进行电压无功优化及控制,使全网无功分布达到最优。 | |
动态无功补偿设备应用 | 自动跟踪无功负荷变化、连续平滑改变无功补偿容量。 | |
营销管理 |
成立了有乡(镇)政府领导参加的用电协调小组 | 用电协调小组应能协助供电企业搞好电网规划、用电管理、安全管理和电力设施保护等工作。 |
成立了有村委会领导参加的用电协调小组 | 用电协调小组应能协助供电企业搞好村域内的电网规划、用电管理、安全管理和电力设施保护等工作。 | |
95598客户服务系统达到实用化要求 | 建立并开通具备咨询、查询、投诉、报修功能的95598客户服务系统,未建立则考核上一级客户服务系统。 | |
供电营业窗口规范化服务达标率 | 上级验收合格的规范化服务达标供电营业窗口个数/供电营业窗口总数×100% | |
供电营业窗口达到规范化服务标准 | 供电营业窗口服务达到《农村供电营业规范化服务窗口标准》要求。 | |
供用电合同签订率 | 签订供用电合同的客户数/供电客户总户数×100% | |
生活照明用电实行“一户一表” | 略 | |
实现同网同价村的比率 | 供电区内实现各类用电同网同价的行政村数量/供电区内行政村总数×100% | |
实行用电“三公开” | 在醒目位置公开电量、电价、电费。 | |
实现同网同价 | 实现城乡各类用电同网同价。 | |
当年电费回收率 | 当年实收电费总额/当年应收电费总额×100% | |
电子商务应用系统 | 实现与银行、农村信用社、邮电、电信等联网后的电费代交以及网上业扩报装等。 | |
优质服务 |
客户评价满意率 | 调查满意户数/调查总户数×100%; 客户满意率调查分满意、较满意、一般、不满意、很不满意五个层次,回答“满意”和“较满意”计为满意评价。调查要在不同类型用户中进行。 |
服务承诺兑现率 | 按国家电网营销〔2005〕335号文《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十项承诺”考核办法》。 | |
在当地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中名列前三名或被评为“满意单位” | 略 | |
用电秩序 |
无用户欠电费现象 | 略 |
不发生电力设施被盗现象 | 略 | |
不发生窃电现象 | 略 | |
科技进步 |
年科技投入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比率 | 年度科技投入总额/主营业务收入×100%;科技项目按《国家电网公司“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的类别确定。 |
农电队伍建设 |
具有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的职工人数比例 | 全体员工(不含农电工)中具有中专、技校及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职工人数/全体员工的总数×100% |
全员培训率 | 年累计培训达40课时及以上人数/企业在岗职工总人数×100% |
标签:新农村,电气化,标准体系,百千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