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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规范性文件

关于开展全国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自查活动的通知

  2005-07-15

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新形势下的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促进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持续、深入发展,中电联电力可靠性管理中心决定在今年下半年组织开展第四次全国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互查活动。在此之前,要求各电力企业对本企业及所属(辖)的发、供电单位的可靠性管理工作组织自查活动。现将企业自查活动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1、对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颁发的《电力可靠性管理暂行办法》和中电联制定的“实施细则”以及2004年10月在浙江召开的“全国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执行情况。

2、电力可靠性管理领导小组及管理网络的建立(调整)和工作开展情况。

3、可靠性数据的统计、报送的“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

4、可靠性管理工作对生产实践的指导。

5、可靠性管理信息系统(网络版)软件的推广、使用情况。

6、可靠性管理工作的先进经验。

7、可靠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可靠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组织形式:

在基层发电公司(厂)、供电公司(局)自查基础上,各电力集团公司、各网省电网(电力)公司、各独立发电公司自行组织本企业内的检查。

三、时间和范围:

1、自查时间:自查工作于2005年7月底完成,并请于8月15日前将自查报告传送至电力可靠性管理中心。

2、各发电公司(厂)、供电公司(局)均要开展自查活动。各电力企业在组织本企业内的检查活动时,被检查单位不少于所属(辖)发电公司(厂)、供电公司(局)总数的20%,检查数据量不少于2004年各类可靠性数据量的30%。

四、电力可靠性中心联系人:

吴玉鹏、贾立雄、周宏

电话:63415454、63415450、63415456

传真:63415458

E-mail:cerc@public.bta.net.cn

附件:可靠性管理工作自查提纲

可靠性管理工作自查提纲
一、规章制度及执行情况:

1、是否严格执行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颁发的《电力可靠性管理暂行办法》和中电联制定的“实施细则”,是否严格执行上级单位及本企业制定的可靠性管理办法。

2、电力可靠性管理领导小组和管理网络的建设情况,是否及时调整,工作开展是否正常有效。

3、可靠性专责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胜任工作。专责人员的岗级、专(兼)职情况及工作量大小。专责队伍是否基本稳定。

4、可靠性管理工作的有关文件、资料是否齐全,是否实现了档案化管理。至少应具备以下文件资料:

1)可靠性中心及上级下发的文件、规章、规程和可靠性管理的简报等;

2)本单位的管理办法、规定以及可靠性管理工作的考核办法、培训计划等;

3)本单位近三年的可靠性统计汇总表和可靠性分析报告;

4)发电企业的主接线图和热力系统图,供电单位的主系统图及配网单线图;

5)基层单位上报的运行数据及原始资料。

二、可靠性数据的采集、报送情况:

1、数据采集是否顺畅,有无规定的工作程序;数据报送前是否经主管领导审核批准。

2、采集和报送的可靠性数据是否准确、及时、完整。

3、数据备份情况如何,是否完整、及时。

三、可靠性数据的应用情况:

1、本单位如何开展可靠性分析,分析水平如何。

2、可靠性数据和指标在本单位的生产管理上的应用情况。

3、本单位为提高可靠性水平采取了哪些主要措施。

4、在设备大修、技术改造和城网改造中是否对可靠性进行论证、评估。

5、可靠性管理与技术的研究应用情况。

四、可靠性管理信息系统(网络版)软件的推广使用情况:

1、网络版软件是否已开始使用,使用情况如何。

2、2005年的数据能否全部用网络版软件进行管理和报送。

3、对网络版软件有何新的建议,有何新的功能需求。

五、意见、建议和经验:

1、可靠性管理工作的主要问题以及对策。

2、本单位是否有计划制定可靠性发展规划。

3、总结本单位开展可靠性工作的先进经验。

4、对可靠性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标签:电力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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