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水力发电工程建设体制改革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水力发电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水力发电工程建设投资,提高投资效益,由我部水电建设定额站组织编制的《水力发电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水力发电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和《水力发电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经审查核定,作为行业指导性定额,现予颁发,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原水利电力、原能源部于1988年颁发的《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概算定额》、1986年颁发的《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和1991年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同时废止。本套定额适用于大、中型水力发电工程建设项目。中小型水力发电工程建设项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水电)局厅)组织编制适用于本地区的定额,并报部核备。
本套定额由我部水电建设定额站负责解释和管理。
标签:水力发电,建筑工程,概算定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