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电气化是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物质基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电气化事业得到很大发展,到1990年底,全国已有95.8%的乡、88%的村、82.6%的农户通了电,县及县以下的用电量达到2059亿千瓦时,为农业丰产丰收和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做出了贡献。但是,由于目前电力供应仍然紧缺,加上工作措施不力,农村尚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用电难、农民用电负担重的问题。为贯彻党中央“各行各业都要大力支援农业”的号召,进一步落实“人民电业为人民”的服务宗旨,切实加强电力行业管理,努力做好全方位服务工作,部决定在全国电力行业中开展以安全、效益、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电力为农业、为农民、为农村经济服务达标竞赛活动”。现随文将竞赛考评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按照执行。
一、各级电力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把它做为密切党和群众关系的一件大事来抓。要纳入工作议事日程,并指定一名领导具体负责。
二、要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工作要实事求是,扎扎实实。要立足办实事,解决农民最关心的问题。要把开展达标竞赛与电力扶贫结合起来,与加强行业管理结合起来,与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结合起来。
三、要全面规划,抓好典型,及时总结经验,积极推广,以点带面使达标竞赛活动健康发展。
如遇问题,请及时告部。
附:电力为农业、为农民、为农村经济服务达标竞赛考评试行办法
电力是一项重要的基础产业,农村电气化是农业现代化建设的组成部分。全心全意地为农业生产服务、为农民服务、为农村经济服务是农电工作的根本宗旨。为提高电力职工的服务意识和公仆精神,促进行业作风建设和优质服务工作,切实加强农电管理,决定在全国开展以安全、效益、服务为主要内容的为农业、为农民、为农村经济服务达标竞赛活动。
一、达标条件
(一)安全
1.认真落实能源部安全生产一号指令,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安全监察组织,做到:安全职责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活动正常。
2.无特大事故和重大事故。安全记录超过1000天。
3.送、变、配事故率分别不超过0.5次/百公里·年、0.15次/台·年、0.7次/百公里·年。
4.经常开展安全用电宣传活动,向广大农民进行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并结合本地区发生的重大触电伤亡及典型事故进行宣讲,做到警钟常鸣。
(二)效益
1.认真贯彻“挖掘内部潜力,提高双效”的方针,瞄准目标,落实措施,劳动生产率每年递增5.5%。
2.高压电网综合线损率小于10%,低压线损率小于12%。
3.实现了按定员定额组织生产,全局职工人数控制在主管部门按定员标准核定的定员人数之内。机构精干,组织严密,职责分明,人员素质好,上岗前有培训,在职有轮训。晋级、提升有考试考核。
4.贯彻“以电养电”方针,提足用好大修、折旧资金,管好用好供电贴费和农电发展基金。
5.电费回收率实现100%。
(三)服务
1.坚持“人民电业为人民”的宗旨,认真执行《供电职工服务守则》和《农村电工服务守则》,加强了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建立了监督机制,杜绝了以电谋私等不良现象,树立了良好的行业作风,被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授予“文明单位”称号。
2.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用户,建立了报装接电“一口对外”制度,建立了领导接待和走访用户制度,设立了监督电话。接待热情,语言文明。
3.加强电费管理,减轻群众用电负担,刹住了电费乱摊派、乱加价现象。各类电价都在物价部门规定的范围以内。实行农村电费张榜公布制度,定期定点张榜率达100%。
4.加强计划用电工作,搞好电力支农和扶贫。确保农业生产的季节性用电,农村照明用电保证率达80%以上。
5.建立健全了乡(镇)管电组织,加强了对农村电工的管理,通过多种形式对农村电工进行培训教育,并按期进行年审。
二、考评和奖励
1.达标竞赛工作由电管局、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局组织进行。各地可根据此达标条件制定实施细则。
2.考评对象为县供电局(电业局、农电局)以及供电范围主要是县及县以下的地(市)供电局(农电局)。考评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对于达到达标条件的单位,由省电力局、电管局进行审查,并于每年一季度内按部要求报部审批。
3.部组织互查或抽查。对于全部达标者,由部授予“为农业、为农民、为农村经济服务达标单位”称号。
4.凡荣获“达标单位”光荣称号的,由电管局、省电力局给以500万千瓦时统配平价电量及相应的负荷指标奖励。并建议主管部门给以30%的职工上浮一级工资。
5.连续三年荣获“达标单位”称号的,优先推荐评审国家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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